宋回返回校医院,陪沈泉打完点滴,又取了药,再将人送回宿舍,还去外面买了些吃的。
全程细心耐心,好似他们之间没发生过任何事。
沈泉已经很累了,没心思想太多,舍友都去上课,宿舍难得安静,他很快便睡着了。
宋回对学校的熟悉程度,远超沈泉。
a大研究生校区在市中心,又小又挤,楼间距有限。
沈泉所在的宿舍楼,就在食堂对面。
食堂二楼靠外,有家小咖啡店,难喝又贵,但架不住来装逼学习的人多,直至今日还未倒闭。
宋回找到靠落地窗的单人位,要了杯咖啡,看着沈泉拉上窗帘,灯光熄灭。
从现在起,他就是一只狩猎的野兽
窗外细雨绵软地下着,不久地面湿透,来往的学生撑起雨伞,自上而下看过去,好似长出来的花蘑菇。
宋回心理素质极好,居然能分心欣赏着这一切。
突然,他余光瞥见沈泉宿舍灯亮起,不知是舍友回来,还是沈泉起了。
无论哪种情况,都到了该出手的时候了
宋回特意等了十多分钟,才拨打沈泉手机“小泉,别睡了,出来吃点东西吧。你不是说,我们要找个地方,好好谈谈吗”
他的眼睛一动不动,望着对面宿舍楼,是礁石上猎隼紧盯猎物的表情。
沈泉是被舍友吵醒的,他攥着手机沉默很久,不知道该不该答应。
今天的宋回让他感到害怕,已远远超出他对这个人的认知。
“小泉,你不说好聚好散吗”宋回循循善诱,“我也想通了,终究是我让你太过伤心,我不能给你想要的生活、幸福。我决定放手,但是,我不希望就在电话里,如此草率。毕竟我们认识十年,十年啊,三千六百多天。我请求你,出来跟我一起,为这些日夜画上句号。”
他的声音很好听,低沉稳重,有诱惑的安全感,让人难以拒绝。
沈泉生病的脑子里,像一锅开水,沸腾着,蒸煮着,无情地回忆着两人相处的日日夜夜。
“好,我换衣服,说清楚我们就分手。”他哑着声音答应下来,“宋回,我跟你是不可能再在一起了。”
宋回挂断手机,不着痕迹地笑了。
再绝情的血脉,再决绝的答案,都架不住少年相依的感情,哪怕沦落为欺骗
沈泉病还没好透,睡觉出了一身虚汗,只换掉里面衣服,重新裹上厚围巾。
他消瘦得厉害,显得眼睛特别大,雾蒙蒙的惹人怜爱。
宋回撑着把黑伞,站在宿舍门外。
他身材高大,穿着灰色长大衣,面容英俊,带着儒雅随和的笑意。
进出同学无不投来羡慕的目光。
他远远看见沈泉,捂得跟只企鹅似的,慢悠悠走出来。
宋回在他走下台阶的一瞬,恰如其分遮下雨滴。
沈泉道谢的同时,摸了下胸口,刚刚换衣服,把大哥的签字笔忘在桌上了。
他飞快回头,想要回宿舍拿,却被宋回一把抓住。
“你干什么去”他再镇定自若,也无法掩盖紧绷到快要断掉的神经。
沈泉的一举一动,都是在他的神经上热舞。
“我的笔忘记带了。”沈泉拽袖子,企图逃离他的钳制。
宋回在冻雨中,背心湿透,笑着说“哦,那快去拿,我等你。”
沈泉把他的宝贝签字笔,小心翼翼藏在胸口,再度返回。
他还跟隔壁借了把伞,和宋回一前一后,走在雨中。
意识里,无论遮雨还是避阳,只要与宋回在一块,两人就没有分开打过伞,这样的日子结束了。
沈泉心里升起一阵解脱的快感,原来,他一个人也不是过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