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4 / 4)

连玦没有回答。

回头瞥见小孩极漂亮又单纯的眼睛,连玦心间一软,不知想到什么,她自嘲地笑了下,右手平举于前,掌中多出一根雪白的羽毛。

这是她的凤羽,虽不如魔神鳞甲坚硬,却能驱魔辟邪,让魔物不敢近身。

她将那根羽毛轻轻丢下,告诉小孩,只要带着这根羽毛,就再也不会有魔头敢来伤害他。

话音匆匆淡去,一道神光闪过,战神连玦回归神界。

小孩握着那根冰凉的羽毛,想起神仙大人不喜他跪,便强忍着站直了,全身激动得发抖,眼泪一滴一滴砸在地上。

这羽毛雪白无暇,似是从神仙大人身上摘下的,比他手掌的两倍还要大,羽轴坚韧,羽片柔软蓬松,从内而外散发着阵阵寒意,冻得他手指发僵,却久久捧在掌心,怎么也不愿意搁下。

神仙大人离开时,他好像看到了,她身后生出双翼,比凤凰还要巨大,比青鸟还要华美,全身战甲熠熠闪光,灵剑更是神光煊赫,诸天光芒托着她向上飞起,像逆行的流星一般,飞上天去,飞到极高远处,直到完全消失不见,化为不知哪粒星辰。

小孩知道,他这一辈子,十辈子,百辈子,再也见不到这么美丽又神圣的画面了。

就是

让他现在立刻去死,他也心甘情愿。

这一夜,他躺在温暖的被褥里,没有敢梦见神仙大人,只梦见漫天白雪,如梦似幻,飘落到脸上,虽然很冷,却像神仙大人送给他的羽毛一样,柔软蓬松,将他的灵魂也托起,自由地飘在天上。

有了神仙大人的帮助,小孩以为,自己不会过得那么苦了,日子一定会渐渐变好的。

那一大锭金子,他每次只用小石头刮下来一点点,拿去街市上换东西吃。

一开始,他确实换到不少好东西,有肉,有米饭,还去书肆换了书,想要学认字。

偏僻的小村子里,一个用金子买东西的瘦巴巴的孤儿,很快就引起了别有用心之人的注意。

在一个浓云笼月的夜里,一伙人跟着小孩回到他所住的山洞。

神仙大人来了又走,小孩的生活并没有变好,就像连玦并不知道,在这样的世道里该如何救助一个孤苦伶仃的小孩。

她只是随手丢给他一点东西,回到神界之后,很快就忘了这一遭。

那个深暗的夜里,小孩被几个游手好闲的青年活活打死了。

金子被夺走,家具也被搬空,唯独那根羽毛,被他死死抱在怀里,无论如何也不松手,洁白的羽毛沾了泥,染了血,爬着蛆虫,贴着白骨,淹在乱石黄沙里,散发着凛然的寒意,驱逐着靠近的妖魔,却救不了被凡人打死的小孩。

直到死前一刻他还在想,太好了,羽毛还在,他是真的遇见了神仙大人,不是一场梦。

强烈的执念让这根羽毛随着小孩踏上黄泉路,淌过幽冥海,走过奈何桥,一同入了轮回。</p>

最新小说: 绝世妙手大仙医 回家当官:从乡镇公务员开始 都市:出狱后的我再入官狱 超能黄金瞳 麒麟肾不结婚生子,你非要举世无敌? 都断绝关系了,谁还惯着你们啊 年代:开局娶女知青,狩猎威虎山 狂龙下山,我举世无敌 总裁别太撩,前妻她有马甲护体 婚礼前三天,未婚妻说她怀了助理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