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男孩经常踢什么位置”弗格森抽空问约翰,他觉得这男孩对于球的位置感出乎意料的好,那更像是一个前锋的嗅觉,不是说前腰不应该有这样的能力,只是拥有这样的能力的球员不应该只是十号位。
前锋的嗅觉。这么描述也许太抽象了。但是对于弗格森来说,他知道这样的能力有多重要被他带回曼联的范尼,被称为“机会主义者”的菲利普因扎吉。他们之所以被认为是世界级的前锋,正因为他们对于门前局势的判断,他们嗅觉灵敏,并且总是能在那进球。
“他在青年队踢九号位。”
可是他很瘦。爵士没说出这句话,中锋需要背身拿球这男孩的体重给他不了多少支持。
上半场结束,录像带有一个很明显的断档。大概是吉姆结束了这场录制,录像再次开启的时候,罗纳尔多去了左路。他们变阵了。
弗格森凝视着电视机里的画面。罗纳尔多在左边锋位置上如鱼得水,把对方后防搅得苦不堪言。天才通常都有一些小毛病,罗纳尔多的是什么
吉格斯踢左路,他在左路干得很好。弗格森这么想,你不能现在就让这男孩来接他的班。
他的一切胡思乱想在那个完美的贴地弧线球之后消失了。
爵士再次倒带,约翰没有说话,他也没有。他再次倒带,凯西在花园里哼歌的声音若隐若现,他听见鸟叫,听见约翰吸了吸鼻子的动静,听见自己心脏极速跳动的声音。
这个传球证明了罗纳尔多的技术和视野都是顶级的。所有人只能看着这个完美的传球在一瞬间撕裂了对方的整条后防线,这太惊人了,知道这有多难的人才能意识到这到底是怎样的能力。
正如弗格森所说,他见过天才,他知道天才是什么样。像吉格斯,斯科尔斯,坎通纳那样。可罗纳尔多罗纳尔多更好。
这是你的加扎加斯科因那一瞬间,爵士只能想到这个。
没有逆足。一个十六岁的男孩,没有逆足,不沾球,足够团队,传球堪比最顶尖的中场大师,门前嗅觉堪比最顶尖的前锋。这真是太怪了,不管哪一点,都太怪了。年轻男孩不应该是这样的,天才不应该是这样的。
像是一块已经雕琢好的宝石,可是怎么可能那么多的天才都做不到这一点,一个球员不可能天生就那么成熟
“给吉姆打电话。问他关于罗纳尔多的一切。”弗格森命令道,“我会去跟大卫吉尔谈谈。买了他,不管什么代价都要买。只要能用钱把他带到曼联那就是值得的。”
你不能错过罗纳尔多。弗格森。他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在告诉他这件事。你绝对不能错过罗纳尔多。
否则你会遗憾终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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