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妻儿可以一度退出afia选择过正常生活,在儿子在雪山失踪后、在雪山内进行唯期半年的地毯式搜索,在妻子被暗杀后血洗全部有嫌疑的敌人对手,疯狂寻找复活妻儿方法的男人。
在妻子复活不久就宣布妻子的存在是他霸业上的绊脚石,亲手扭断了凡妮莎的脖子。
这样的男人
既然已经亲手将挚爱的妻子第二次杀死,现在可能要复活自己的妻子
无论是前因还是后果都搭不上边。
难道是金并在杀死妻子后又后悔了
金并竟会后悔吗
诚然人都会后悔,可那是在几乎付出一切后,又亲手杀了妻子的丈夫。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间没人能开口给出这个答案。
不过为何第一次复活时候用了拉撒路池水而第二次却没用。
虽然道理粗糙倒也好理解,拉撒路池水又不真是公共澡堂,怎么可能想用就用,如果想用就用他们如今也不会将猜测的重点放到金并身上。
这样想来,看样子提姆是要重新调查一下,当年金并是付出了什么代价或条件才让刺客联盟答应让他使用的拉撒路池的。
而至于金并为什么不再次用拉撒路池,提姆觉得他还是要问专业人士为好。
“现在这种想法也不失为一种猜测。”提姆率先开口打破僵硬的气氛,接着他再次提出问题。
“如果金并真的想复活他的妻子,那他就会去找能帮他实现这一目标的人。”
既然是做实验,那么实验的要素肯定不能缺少。
实验室、研究实验设备、研究人员和被研究人员。
现在他们能在所有中能确定的,只有被埋在斯塔滕岛下水道墙壁被研究人员。
“我觉得金并并非单独一人行事。”卡茜推测,“如果他真的在科技这方面掌握了复活人类的方法。”
“他在复活他的妻子后,再度复活应该会是他的儿子。”
“你是说凡妮莎也是金并的实验品”提姆立刻接话。
当年金并的儿子在瑞士上学,却在一次学校组织的雪山滑雪活动中,在雪山中彻底失去的踪迹,金并派人寻找了半年也没找到儿子的踪迹。
其实所有人都知道,在雪山这种极度严寒的地方失踪还是长达半年已久,被冰雪掩埋也好亦或是被动物啃食,不用多想,人肯定是已经死了。
只是到现在为止,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金并见不到儿子的尸体,却有妻子凡妮莎的尸体。
金并虽没有儿子的尸体,却肯定还有他儿子之前留下的东西,只要从这些东西中取出dna或者其他人体组织的链接
这就意味着,如果金并吧不仅能再次复活他的妻子,还能一并复活他的儿子。
“不对,小罗。”
猜到提姆思路的康纳提出他的疑问,“如果还在原来的身体上,凡妮莎或许还是凡妮莎,但他的儿子怎么办”
没有儿子的身体,只有儿子的身体组织。
这种不是复活,是克隆。
就算是克隆成功,克隆人在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一个新的人类个体了。
虽然说得难听,一个克隆人还不值得金并做到这种地步。
除非
“有人可能找到了理查德菲斯克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