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时光转瞬即逝,能使旅者返回故乡,也能让迷茫的灵魂找到暂时的停靠地点。
被楚玉拒绝后,宋承瑾从烟岚山出来,朝着西南方向前行。
在这期间,他独自一人在南疆不断地徘徊、以及反省。
甚至还习惯了本地人奇怪的口音。
“小哥,你是外头来的修士吧”
一名带着银饰的青年热情地招呼道“要不要住店三晚上只要一块灵石。”
“不必。”
宋承瑾浑浑噩噩,脱口而出“话虽如此,等我真的住店了,你们肯定要收物品寄存费、送菜上门的服务费、恐怕连一杯水都要再收额外的灵石。”
掌柜
他脸上的笑险些挂不住。
该死的,本来看这外地人装扮不凡,还以为是头好宰的肥羊,没料到是个懂行的。
“不住就快滚。”
他没好气地将宋承瑾赶走“别耽误我们做生意。”
宋承瑾滚了,又没完全滚。
“你们这样是不对的。”
他折返回来“倘若有囊中羞涩之人特意找便宜的旅店住下,你们也要逼他们花灵石么”
“嘁,哪来的狗拿耗子的东西。”
掌柜嗤笑,叫出几个五大三粗的壮实男子“你们看见没,这位中原来的爷要教咱们做事哩。”
打手们发出一阵哄笑。
他们穿着南疆特有的银衣,因多年的风吹日晒而肤色偏黑,又因常用驭蛊之术,露出来的皮肤上长着一块块黑色印迹,仿佛有活物寄居在身体表皮之中,甚是狰狞。
“今天心情好,就不见血了。”
掌柜的指挥那几个壮汉“让那小白脸给咱哥几个磕头陪不是,再把身上的灵石都交出来,就饶他一条狗命。”
打手们一拥而上,有的掏出驯化好的灵蛇,有的召唤出各种各样的傀儡,还有的偷偷躲在暗处,试图神不知鬼不觉将蛊虫放置在对方身上。
宋承瑾仍然头脑昏沉,可还没失去基础的战斗本能。
他拔出剑,随着一阵眼花缭乱的刀光,五个打手东倒西歪躺在街道上,带着惊恐而又不可置信的表情。
“大侠饶命啊”
掌柜吓得面如土色。
中原人大都自视甚高,视这里为尚未开化的蛮夷之地,故此,跑到南疆的中原人,基本上都是在外面实在混不下去的但凡有些门路,他们都不会来。
原本以为这小白脸也是废物之一,谁曾想竟是个能打的。
掌柜肠子都悔青了,他在小县城当地头蛇当惯了,还是头一次遇到这种硬茬子。
求饶也没有用,宋承瑾终是惩戒了黑店老板。
不愿深想自己为何这么做,他抹去剑上的血,继续失魂落魄地踏上旅途。
离开黑店的第七日,他与几位故人擦肩而过。
这些人组成了一
个小分队,足足有十几位修士,他们穿着华丽,衣衫都是由上好的丝绸做的,袖口与衣襟处用金线细细绣着祥纹。
为首的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头戴玉冠,一身的俊朗潇洒。
他们同样注意到了表情空洞的宋承瑾。
起初面面相觑,直到要向相反方向走时,才忍不住叫住对方。
“道友请留步”
青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长得好像在下的一位故友。”
“哦,是金兄啊。”
先前发生的种种,加上剑修少女毫不留情的话语,让宋承瑾一直处在恍惚状态,无暇思考自己在江陵世家的眼中,早已是个死人。
“还有小仪也在,好久不见。”
金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