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犯叫毕方注,正是门外青墙上挂着的那个。
当然,“毕方”一名多半是假,行走江湖的武林中人,总喜欢给自己起一个响当当的称号,叫着有排场。
此人干的是偷盗的营生,俗称飞贼,腿脚功夫很不错,南北东西流串作案,五六年间横行不法,在道上还算混得有些名气。
寻常的小偷小摸,只要不动到官府头上,朝廷一向是不下通缉令的。
毕竟盟主也好,教主也罢,在圣人眼里皆属草莽,不值一提。
然而这位兴许是日子过得太乏味,艺高人胆大地跑去太尉府里转悠了一圈,顺走一箱珠宝不说,更留名挑衅。
老太尉哪里受得了这个气,一纸奏状就告到了天子面前。
皇帝年轻,不能不给老臣面子,于是事情便闹大了。
上百州县全城通缉,又有刑部的限期牵制,地方太守无不为了项上乌纱玩命追查。
可贼人混迹江湖多年也不是吃素的,能在戒备森严的皇城中全身而退,到底有些高明的手段。
双方你追我赶地斗了好几回,居然难分伯仲。
然而当贼的耗得起,各州太守们可耗不起。
眼瞧着时限将至,人人都寝食难安。
正发愁怎么和上面解释,谁想就在三日前,淮城县这乡下小地方居然机缘巧合得到了一份情报是从毕方与其下家往来的信鸽上截获的。
原本凭淮县的地位并没资格协办这等大案。
但巧也是真的巧。
几个捕快闲来去林子里打牙祭,正好射中了大飞贼的鸽子。
说到底,再怎么飞檐走壁的轻功高手,本质上也还是个偷儿,是贼偷就得销赃,这位也不例外。
且因为他目前的处境,东西留在身边反倒累赘,会更迫切地想要出手。
照暗信所写,两人将在三天后的戌时,于淮县的某间客栈内接头。
有了这条线索,官府要做部署就方便多了。
而这间客栈,恰是常明经营的“春阳”。
“头一回来淮县就碰上这种事,什么倒霉催的。”
那猎户不满地小声嘀咕,“野味儿还没来得及换成银子呢,我现在到哪儿弄钱去。”
两只锦鸡像是在配合他,扇着翅膀直扑腾。
书生垂目看了一眼,好心地替他出主意“或许可以同他解释解释,先用这些活物来抵银钱。”
猎户觉得这书呆子怪可爱“当是去当铺讨价还价呢,你家打劫出门还拎俩鸡啊”
年轻人懵懂“不不行吗”
常明趴在柜台后,目光专注地盯着众食客的反应。
她其实不喜欢插手官府的公事,牵扯上江湖宵小,很容易惹祸上身,可是没办法,谁让她有个做捕快的闺中好友呢
少女暗叹一口气。
甘橘正在远处神情刚毅地冲她扭动着眉毛,悄悄打了个手势。
靠你了,快把那只扁毛畜生找出来。
常明“”
你们官府中人的俸禄这么好拿吗
眼下的大堂里,三个土匪都是自己人,院外也有官差包围埋伏,按理说对方已是瓮中之鳖,随时可以收网。
但此事难就难在
没有人知道毕方到底长什么模样。
他作案时总挑夜里,蒙面遮脸,周身挡得严严实实,神秘至极,因此至今张贴的榜文上也没有一个正儿八经的画像。
而淮县又实在是个不起眼的小城,朝廷连相关的案情文书都没下发至此,衙门掌握的信息十分有限。
假如是常追捕毕方的京中卫兵,大概还能从他的身形辨别一二,但时间太紧,钦差们此刻都还在路上,他们这帮人根本没一个正面接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