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榆也不赞成叶兰去遥远的偏远地区,穷乡僻里出刁民并不是一句空话,漂亮女知青不能保护自己,在恶劣的环境下非常危险,她前世见的多了去。
和平时人性善多恶少,但碰上一个恶,足以毁掉许多善。
毕竟被毁即100。
而且叶榆对于李伟印象很浅,叶兰与他一起下乡还真不如跟着自己,至少自己有实力护她安全,煮一锅肉时,至少能让叶兰分喝小半碗肉汤。
大概吧
不是很有自信咳咳咳。
末尾,叶榆补了一句:“二姐也一样,我俩可以一块儿。”
叶红军和王来娣顿时觉得这个主意还不错,姐妹在一起,有个照应,在燕京附近大队,他们也能看顾着点儿。
若是能去她娘家更好。
王来娣出嫁前与娘家关系一般,可能因近香臭远,远香近臭,出嫁后反而还好些,春节也回过去好几次。
她当下积极说:“我明个儿正好调休,去你们大伯三姑姑大姐夫那里问一问,看有没有什么法子。”
叶红军父母已去世,他有两个兄弟两个姐姐,只是有个弟弟小时候因病去世,一个姐姐远嫁较少来往,剩下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在京,逢年过节都会走一波。
当年叶红军的父亲是比他级别还高的高级技工,叶红军兄弟俩技术都是跟老爷子学的,叶红军大哥比叶红军技术还高两个级别,叶红军姐姐家环境更好。
而叶榆他们的姐姐叶杏,因性格温柔、长得好看,又是中专生,毕业后去机电厂当干事,坐办公室工作,她嫁的也不错,丈夫是同厂工人,公公是厂主任,他们家的人脉更广。
时下更讲人情社会,多线并进,总能沾上知青办。
“爸,妈,还是帮你找一找好人家。”叶兰红着脸声音如蚊,让人奇怪的是,态度似乎比刚才还要坚定。
叶兰不好意思说,自己对于农村的印象最多也来自王来娣的老家,不是说那里很差,而是她最深刻的印象来自于三年时期,第一次见到死人,饿死的,还不止一个,已经成为她的童年阴影。
“行,明天我也顺便问一下一大妈,细算一下,这两年她也做了好些还不错的媒。”王来娣不懂什么童年阴影,只当叶兰非常不情愿下乡,叶兰差不多满19岁了,真有合适人家,嫁人也合适。
燕京市每个胡同的每个大院都住有不少人家,每个院子都会投票选两到四个大爷与大妈协助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管理大院,包括有什么消息及时通知各家各户,通常都是德高望重者或热心群众中选。
一大妈正是他们院的管理员之一,她已退休,时间很闲,非常热衷于院里的各类大小事情,其中包括做媒。
既然叶兰坚决不下乡,宁可嫁人,叶榆也不强求,作为姐妹,尊重她个人选择,但她自己还是要下乡的,转而强调:“妈,姐不下乡,但我还去想早一点找个好地方的。”
“行行行,忘不了你,你非要出去吃苦,我也拦不得你。”
王来娣也是服了,自家三个女儿,大女儿最让人省心,性格温柔,干事尽快,读书后顺利找到好的工作,嫁了个不错的人家,嫁过去不到三年,已经生了两个大胖小子;
剩下两个女儿,一个恋家,原有的女婿飞了,还不知院里的七姑八婆要说些什么,一个又非要下乡,才多大,心都飞了。
“妈,你真民主你真棒。”叶榆果断哄人,得到白眼也不在乎。
今晚的家庭会议结束。
六七十年代娱乐少,大杂院又没有通电,油灯费也贵,接下来的时间基本上都是睡觉,七、八点左右睡觉已成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