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哥谭新闻部来了个新人记者,她的名字叫做芙蕾雅普林斯,据说,是托尼史塔克亲自推荐的女人。
她有着一头蜂蜜一般的金发,披散落在肩头顺着后背,中间与末尾的部分,因为天然形成的弧度微微卷曲,像是瀑布一样四散蔓延到臀部位置。
她有着一张漂亮到过分的脸蛋,面上挂着如同蜂蜜般金发一样的灿烂笑容,她抱着文件路过之时,维姬维尔甚至觉得她好像真的闻到一股甜甜的香气。
甜,却不让人觉得腻烦。
她一双眼睛是与天空一样漂亮的蓝色,像是月牙一样弯弯的,皮肤白皙,鼻梁高挺,鼻尖因为外头的凉气,所以与脸颊一样泛着丝丝红润。
她身材高挑,穿着大衣外套走动之时,只能隐约看见她大一下的长腿实在是好看,身材不错,但要说胖瘦,却是难以分辨的。
维姬维尔盯着她露出的小腿半晌,朝着对面的汤姆吹了声口哨,她笑道“这姑娘可不会像是看起来这样甜。”
汤姆抬起头,面无表情道“女人的直觉”
维姬手中的笔在手指之间灵巧的转了个圈,她咧嘴笑道“别误会,这可不是贬义,在哥谭这地方要真来个柔弱无害的姑娘,怕是要不了几天,要是没上进心,就被新闻部的人排挤逼疯,要是有上进心,很容易什么小丑谜语人的圈套。”
维姬将左手比作手i枪,食指轻轻点了点太阳穴,笑道“砰”
汤姆挑挑眉毛,笑道“所以,你希望她被逼疯然后新闻部就只剩下你一个真是个恶毒的女人。”
维姬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一只手用力在桌上一拍,皱着眉头看向汤姆说道“你这是什么时候的落后观念了,相信我,比起和你们这帮自以为是的男人合作,我更喜欢漂亮的姑娘。”
她舔舔嘴唇,看向芙蕾雅的背影,笑道“前提是,她确实是个聪明姑娘,哥谭可不需要笨蛋美人。”
芙蕾雅从不觉得自己聪明,即便在地球生活了这么多年,她依旧觉得自己与人类天才相差甚远,甚至她还有选择困难综合征。
在阿斯加德的大部分时候,她有身为神王的父亲与命运女神的指引,小部分时候,她只要和自己哥哥洛基对着干就好,毕竟他总是错的,只要和他对着干,她便一定做的都是对的。
但在人界,她要学会自己做选择。
她左手托着对于普通人来说过于沉重的十杯咖啡,右手拿着电话在楼梯间一个劲踱步“戴安娜,你真的确定记者这个职业适合我吗,我,我来了三天,每天的工作全都是买咖啡,打印文件之类的。”
电话那头的戴安娜无奈道“我很确定记者应该做的工作,不是打印文件,也不是买咖啡,芙蕾雅,你被当成金发碧眼的漂亮笨蛋了。”
“为,为什么啊,我看起来很笨吗”芙蕾雅疑惑道。
“如果你不是个漂亮笨蛋,就该知道比起买咖啡和打印文件,你更应该去做一些记者该做的事情,你应该对他们发火,告诉他们这不是你的工作。”戴安娜深深呼出一口气,补充道,“但你要是想安于现状,我真的会建议你要么回去阿斯加德,要么就继续回到博物馆来,这些事情对你你更加简单,这儿的人也更好相处,不是吗”
“我不知道我该做什么,戴安娜”
“我想哥谭应该不缺爆炸性新闻,不是吗如果你不知道该怎么做,去问问值得信任的同事吧。”
芙蕾雅盯着手机上的结束通话发了不久呆,哥谭不仅不缺爆炸性新闻,甚至天天都在爆炸,戴安娜说的没错,她要是想继续安于现状,别人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那她就不该到哥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