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星牧本以为,林加最少也要几天时间,才能适应动物园里的生活,可谁知道林加只在动物园休息了一个晚上,就表现得非常忙碌,陀螺般动了起来。
早晨,在其他人还没起床的时候,林加已经收拾好房间,在西崽和虎哥的陪同下出去跑步,准确来说,应该是林加和西崽跑,虎哥监督,顶多在林加跑不动的时候吼一嗓子。
也不知道林加给自己定下的规则是跑多少圈才可以休息,反正每次迟星牧醒来时,都能看见林加一头一脸的汗水,步履艰难地往房间里走。
林加身体弱,西崽也没比他好到哪去,这一人一狮加起来可能都没二百斤重,偏偏都特别舍得吃苦,尤其是林加,吃过早饭后还要接着再学习一大堆东西,奥卡西曾经好奇跟着过去看了一眼,没过几分钟就捂着脑袋出来,直说这东西不是给人学的。
早上跑步,上午学习,中午午休之后,还要继续锻炼,日子过得比军队里的大兵还苦。
迟星牧问林加为什么突然这么拼命,林加脸色不太自然,躲过雪豹和老虎的目光,别扭道“以前浪费了太多时间。”
乔西和加尔佩服的五体投地。
看看林加,再看看自己,两个人觉得自己实在懒惰,于是,第二天一早,晨跑的队伍里又多了两个男人。
然后,他们就见证了堂堂子爵大人,是怎么被他们元帅的精神体压榨,跑得死去活来。
跑步不是林加一天里最难的时候,他最难的,是在老虎叼着根竹竿进来后,林加一看那竹竿的长度就明白了老虎的意思,脸色有些为难。
“老师”
林加苦笑“我已经拿不起剑了。”
对于一名骑士来说,拿不起剑是一种耻辱,林加心如刀绞,咬着嘴唇把竹竿托举过头顶。
“对不起,老师。”
“吼。”
老虎低吼一声,没接林加手里的竹竿,爪子在地上划了一下,写了个数字。
“老师,林加”
虎爪一动,地上的数字多了个零。
老虎微微抬头,意思是,你可以继续说。
林加抿住嘴唇,握着竹竿站起来。
莫尔顿家有一套剑法,林加当初学的很好,银剑白袍下,寒光闪烁,任谁看了都觉得惊艳。
这套剑法威力奇大,起手拔剑,转手拨刺,力量足够时能做到四两拨千斤,林加曾经巅峰时,用这一剑挑飞了敌人数百斤的机甲。
可惜,是曾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