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给我看下。”许是因为吸烟的缘故,她的嗓音更沙哑了。
小方把手机递给她,她匆匆扫一遍,脑中好似有惊雷打下。
“这个客户不接。”她轻声而迅速地说。
“啊为什么”小方不解。“这种风格你不是最擅长,而且,这身材做出来的西装,肯定很赏心悦目,像艺术品一样耶。”
“以前做过。做腻了。”
不知为何,小方觉得,孟佳期说这句话时,话里有话。也很有故事感。
她的确做过。在她二十岁那年。
浅银灰的羊绒布料,三件套双排扣,牛角纽扣,这样的西装她以前做过,是专为沈宗庭做的。做的过程里,她对他几度由爱生恨,又由恨转爱,欲罢不能。
那件西装做好后,沈宗庭最喜欢穿着它,连衬衫的纽扣都要扣到喉结处最上方那颗,衣冠齐整。
他衣冠齐整时,做的事情却很禽兽,解开她长裙拉链,挥去她身上一切可遮挡物,将它们尽数掷于地下。
晚点娟姐来时,先和孟佳期汇报了近期面料的采购情况,最后让她去相亲。
这场相亲,孟佳期本来是不想去的。无奈娟姨说,男方很有诚意,托她做媒做了几次,她有事找人家帮忙,也欠着人情,让孟佳期去,就当是吃顿饭也好。
孟佳期一听,正好今天也被这封电子邮件弄得心神不宁,索性答应了。
她约了今晚上,cbd楼下的餐厅。
没曾想,来相亲的是位故人,严正淮。
三年过去了,严正淮身上优雅矜贵的气度并没有变,隐在金丝眼镜背后的凤眸望向她,有不易察觉的深情。
那晚,她和严正淮在餐厅没在餐厅久坐,而是在她家附近的胡同口闲逛,胡同口栾树的叶子已经黄成了焦糖色,路灯打下的树影落在他们身上,古旧得像电影。
他们聊了很多,聊她六年前在港城度过的那段岁月,看月落树梢,越来越晚,孟佳期礼貌道别。
道别前,严正淮望住她,问。
“期期,你忘掉沈宗庭了吗”
其实聊天过程,他们一直避免说出“沈宗庭”三字。明明碰一碰嘴唇、气音破开就能念出的名字,于他们而言,却都是一场陈年旧疤,有重若千钧的力量。
“忘记了。”
孟佳期淡淡地说。
她竭力把语气装得寻常。
只是从脚底心有一阵入骨的痒意,沿着小腿攀登上去,密密渗入骨缝,到达脊椎,上升至天灵盖,连灵魂都要为此颤抖。
怎么可能忘得掉
心忘掉了,身体也忘不掉。
真应了分开前,沈宗庭在镜前制住她,手指剥开她内衫,让她为他发软时,薄唇在她耳边的那句话。
“期期,我要你记得一辈子。”他没说要记得什么一辈子,或许是他,又或许只是魂魄飞离躯体的那一刻。
栾树的树影落在她脸上,一张画布一样精美的脸,半明半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