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血的发簪(2 / 2)

这一次没有人在上前,洛锦书骑马带任如意离开。

“驾”

可马不过才跑一炷香,任如意体力开始渐渐不支,最后几乎整个人靠在洛锦书后背才没有倒下。洛锦书一面要牵缰绳,一面要扶住任如意,不让她倒下马背,“我腰间荷包里有药,你先取一颗吃下去,我找一个避风处给你包扎。”

任如意深信昭节皇后遗命要活着,昏沉中她摸到荷包掏出一颗药丸塞进嘴里,清凉的药丸入口苦涩,却似有绵延之力游走四肢,她精神许多,这才问,“故人我与你何时是故人”

在元禄被救之前,她根本不认识洛锦书这个药铺女郎。

月光下,洛锦书神情冷肃,不若白日明艳爽朗,一双眉几乎挤出墨色,“霁国北地雪山,你雪盲,我们同住过一个月。”

作为一名杀手,记忆力自然也是顶尖,任如意记得自己任务名单上每一个细节,很快就在记忆里找到六年前那次任务。她去往霁国寻人,白雪茫茫,遭遇雪盲,和偶遇的大夫在雪地一起住了月余。

一年后,霁国亡国。

没想到洛锦书是那时的大夫,倒也算缘分,任如意苦涩笑道,“每次最糟糕都遇见你,也算有缘。”

但任如意不知道的是,这已不算是缘分,而是某种冥冥注定。洛锦书死了,又重生在五年后的这个时间,遇见假死的任辛。

洛锦书找了一处避风地扶任如意躺下,金针还在客栈,她取出身上仅剩的金疮药,拔开瓶塞,想一想还是道,“有些痛,你忍着点。”

“这点伤,早习惯了。”任如意并不惧怕这些微乎其微的疼痛,洛锦书迎着光一点点撒药,“我知道你不怕,可习惯了不代表不痛,痛就是还有知觉,若是哪一天如何都不痛了,我便是大罗金仙也不愿救了。”

“为何”

“不想活,心死了。”

这又何尝不是说的洛锦书,霁国亡了,她藏在药铺里,心死了。任如意仰头望着洛锦书颈侧血渍,“你不救,我救”

声音铿锵有声,洛锦书没听懂。

“霁国没有了,你的心死了,我来救。仗剑江湖,我们一起。”任如意望着洛锦书,有那么一瞬间她当真以为可以,至交好友,浪迹江湖。

“如意,我要是小郎君,肯定喜欢你。”洛锦书包扎完最后一道伤口,忍不住开起玩笑。她笑起来清清淡淡,却藏不住眼角肆意风情。任如意一愣,没料到洛锦书被于十三一箭伤了肩非但没落寞,还能这般笑。

那股抵在胸口的气也因着洛锦书笑容散去不少,“你还能笑出来,于十三的弩箭是饿鬼道精制而成,你脖子这道伤可不易愈合。”她故意提到于十三观察洛锦书神色,洛锦书察觉也不避讳,“他是梧国人,就像钱昭说的,这是你们的事。我救你是因为朋友,无关其他。你回不回去我都不会过问。”

洛锦书出言安慰任如意,“你也不用担心我脖子上的伤,从前霁国医馆开到安国,我还记得几个位置,一会去碰碰运气。”

任如意知道昔日霁国医馆实力,都说医者不自医,她相信霁国旧部应会妥善为洛锦书治疗,便没再说什么,等药劲上来,沉沉睡去。

洛锦书见任如意睡了,将早前采买的驱蛇虫药撒上一圈,这才转身离开。

还是白天洛锦书买银簪的长街,她只身一人走在空无一人的长街,白日的喧闹恍若一梦,那根花丝银簪尚未被主人展示,已经沾满鲜血。

说不在乎其实是假的。

她第一次喜欢一个人,甚至想要好好和对方谈一谈,一根弩箭将一切刺破,于十三用实际行动在告诉她,他是梧国六道堂人,他有任务,他随时会死。

可再看她波澜壮阔死后重生的一生,一切又好像不是事。

洛锦书没有钻牛角,转身步入一条小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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