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只是一种变通。”
杜如晦也跟罗成算起账来,“按我们县户籍名册,把所有丁男数量统计一下。比如说我章丘县大概有户一万一千余户,那么有丁男两万四千余人。则我县郡兵营五百人,若一月轮一番,则一年需六千人轮完,全县男丁轮完一遍,要四年。”
县里两万四千男丁来轮郡兵营的差役,一月一番,就是要四年轮一次。四年里,只要当一个月就行了。
而若按罗成说的,一次当一年,那么全县男丁轮完一遍,要四十八年之久。
这明显就不现实了,四十八年,时间太久了。
罗成还真没这样算过。
“那么可否这样呢,县里郡兵营雇人服役,然后轮到当差的百姓花钱代役,你看行吗?”
罗成很快想到一个解决的办法,百姓就算四年轮一次,一次只当一个月,但当差也还是会影响生活的。
如果允许百姓出钱就可以代役,那么比如说你不当值的时候自然不要你出钱,轮到你当这个月,你就出这个月的代役钱,然后县里拿这些交上来的代役钱,雇佣一批人长期当差,岂不一举两得。
朝廷没有这种纳资代役的先例,但是有纳绢代庸的规定。大隋推行均田制,实行租庸调的税赋法,有田就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
庸就是一种正役,丁男每年需要为朝廷免费服二十天的劳役,这是正役。但若是朝廷不需要百姓服役,这一年没服满二十天正役,那就需要缴绢代庸,规定是每丁按每天纳绢三尺中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标准来缴。
反正你别想占朝廷便宜。
不过也只有庸可以纳绢布来代,其它的杂役差役之类的没有这种先例。
“如何纳资代役呢?”
“按折庸的方法来吗?”杜如晦问,折庸是一天纳绢三尺,这样算一个月的差役,就要纳九十尺绢,一匹绢是四十尺,这相当于两匹多点。
纳一次钱,四年不用再轮当差,听起来还不错的样子,但归根到底还要看得出多少钱。
两匹绢值多少钱?
绢在隋朝属于第一货币,但绢跟钱一般不直接挂钩,挂钩的是粮食。粮食有丰年有歉年,因此粮价起伏不定,绢价也起伏不定。
绢价好的年头,能换到十石左右的粟米,而若是灾荒之年,一匹绢才能换一斗米。
米价贱时一斗才几文钱,而贵的时候一斗得几十文。
因此可以说绢价好的时候,大概是一匹三四百文,而价低的时候,也就值一百来文。
现在是年末,秋收过去不算久,还没到青黄不接的时候,章丘今年的粮食还算丰收,因此粮价不高,这导致绢价也不算高,之前是匹绢大概百多文左右,现在到年底了,差不多能到一百五左右的样子。
一尺绢折约三文多不到四文的样子,九十尺绢按现在的价折钱就是三百三十八文。
交三百三十八文钱,保你四年内都不用再轮值当郡兵营的差,听起来好像不错啊。
“三百多文钱,只怕大多数百姓宁愿服役而不愿意交这个钱。”杜如晦道,三百多文钱,对不少普通的百姓来说,这都是一笔不小的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