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迪双臂被架着,完全没有一点形象,不过还是记得听过最多的一句话,回道:“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微臣定当以此为戒,今后用心做事。”
朱棣点了点头说道:“太孙并未开府,给你挂个王府教授的职衔不伦不类。不过你年纪尚幼,就敕命你为工部军器局正九品大使。”
马迪因祸得福,朱瞻基则是彻底悲催了。
孝经一共九千多字,十遍就是九万多字。这可不是硬笔时代,用毛笔写九万多字,还要工工整整,这恐怕是一个月都完不成的任务啊!
年幼时朱瞻基练字,一分钟左右,也就写三四个字。就当现在能写六个字,一个小时也不过三四百字。
而且写毛笔字还累,写一会还要停一会,一天写十几个小时,也不过三四千字。
这是足足要往一个月上写。
考虑了一下这个工程量,朱瞻基还是决定把铅笔拿出来。
他前世曾经在马德里看过一次欧洲古代文化展,那次也见识到了古法制作鹅毛笔的方法。
但是鹅毛笔跟铅笔相比,如果字迹不是为了长久保存,根本毫无优势。
首先,鹅毛笔的制作麻烦,需要不时蘸墨水,笔尖容易损坏。
而且欧洲的文字是字母,所以连贯起来写速度比较快。可是东方使用的是方块字,一笔一划,鹅毛笔写这样的字根本是灾难。笔尖削不好,能把一张纸划的全是洞,用起来比毛笔还费力。
所以,真正实用的还是铅笔,而且石墨也不难找,宋代时候中国古代的制墨技术就已经成熟了。
只需要将现在生产的墨,减少一些胶和松香的成分就,再制作成长条形,就能直接书写。
等他想要吩咐下去,却发现自己身边的太监们一个个都伤了,只能让金阔这个大太监出马了。
听了朱瞻基的要求,金阔点了点头说道:“本来内库就有一仓库墨,殿下既然有特别的要求,老奴就走一趟。只是今日怕是赶制不及。”
朱瞻基叹了口气说道:“我就是想要偷工减料,最少也要认认真真地抄一篇吧,要不然,皇爷爷真要打我板子了。”
待金阔离开,朱瞻基又以要开始写字为由,劝走了张氏。
张氏对他可真是没话说,但是她的爱对自己来说,真是幸福的负担啊!
薛尚宫没有要其他人帮忙,亲自帮朱瞻基研墨。“殿下,你自小老成,但是怎么越大就越不省心。今日太子妃可真是被吓到了。”
“好了,好了,孤知道了。刚将母妃送走,你就别再啰嗦了。笔来……”
薛尚宫看朱瞻基不耐烦的样子配上左边的黑眼眶,显得格外滑稽,忍不住一笑。“好了,奴婢不说了,省得惹了殿下的厌烦。”
朱瞻基扭头斜瞥了她一眼。“怎地孤还听出一股幽怨,你是想通了?话说,我们现在像不像红袖添香啊?”
薛尚宫羞了,丢下墨块说道:“奴婢去换了风花雪月四女来吧,她们也都记挂着你呢!”
(上一章的争议比较多,不过这个情节是很早就已经构思了的。第一次上天,还只能是主角,否则这项发明根本不可能推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