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转会湖人固然让大部分人措手不及,但他们依然把重点放在了詹姆斯的身上,从这点上来看,对LBJ“决定一”不满的可不只是丹-吉尔伯特一人。
纽约郊外的一处私人高尔夫球场内,一个一头卷发一把络腮胡子的白人正在奋力挥杆,很可惜,除非他这一杆打出老鹰球(低于标准杆2杆),否则是赢不了自己的对手了。
事实上,他连小鸟球(低于标准杆1杆)都打不出,到最后打了杆“补给”(击球杆数比标准杆数多1杆)已经是超水平发挥了。
至于这名男子的对手不是别人,真是季勇的父亲,乌蝇哥——季飞。
“詹姆斯,你今天的运气依旧不好,我真该和你多赌一点彩头。”季飞手握高尔夫球杆,一脸笑意的看着身前的男子。
此人名叫詹姆斯-多兰,是米国富豪查尔斯-多兰的儿子,多兰家族虽然拥有麦迪逊广场花园这家上市公司,但他们的主营业务却是名为Cablevision的有线电视台。
对了,多兰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那就是纽约尼克斯的老板。
这货在篮球圈内的名声可真不怎么样,或者可以精确概括为一个字——烂!
米国著名的《体育画报》曾就“NBA最差老板”做过一个民调,结果詹姆斯-多兰以无可争议的压倒性优势战胜唐纳德-斯特林成功问鼎。
那么,这位比快船老板还要烂的男人,到底干过多少蠢事呢?
好吧,由于实例太多,难以铺开来讲,就挑几件来作简单分析:
2001年,詹姆斯-多兰给了阿兰-休斯顿一份6年1亿美元的合同。
当时休斯顿的身体还算健康,值不值这么多钱权且放在一边。
但问题是,休斯顿在这个时间点上,是限制性自由球员,而在自由市场上,并没有任何其他球队向他提供超过7500万美元的合同。
嗯,这不就是传说中的人傻钱多速来吗?
03-04赛季,号称“中投王”的阿兰-休斯顿患上严重的膝伤并拒绝手术,从此便成了高薪低能的代名词。
2005年,联盟出台新规,准许每支球队每赛季特赦一名球员,这等同于给了多兰挽救自己错误的机会,但由于多兰和休斯顿私交甚笃,尼克斯拒绝特赦休斯顿。
好吧,有钱就是任性!
2005年,休斯顿因膝伤退役,但在接下来的两年里,他还能从尼克斯得到4000万美元的工资。
这也就罢了,毕竟伤病是不可控因素,休斯顿因伤退役,只能算是天灾,那杰罗姆-詹姆斯,则是个不折不扣的笑话。
同样是在05年,尼克斯给了上个赛季场均只得到4.9分,3篮板的杰罗姆-詹姆斯一份5年3000万美元的合同。
这份合同一出,连纽约方面的记者都感到难以置信,而最后从管理层得到的理由是“杰罗姆在季后赛中打了几场相当不错的比赛”。
05年的600万/年不算是顶薪,但也称得上是顶额中产了,而在随后的4个赛季中,这个姓氏也叫詹姆斯的家伙根本是毫无作为。
07-08赛季,他只在两场比赛里一共出战5分钟,得到4分3个篮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