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米特拉达梯二世给自己下达的命令是,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将莫农那些人接引回本都王国。
“给我冲锋!杀光这些秦军!后退者,死!”
雷克托很自然的下达了这道命令,因为他早已将米特拉达梯二世的话理解为,除了自己和莫农那些人,谁都是牺牲的道具,包括者这一万王庭骑兵。
然而,这一万王庭骑兵在与秦军的碰撞中,不到片刻,就死伤了大半,直接把雷克托吓懵了。
秦军只有区区三千人,而且还是逆向冲锋,他们怎么做到大开杀戒的?
他们怎么就像一把锋利的刀,砍杀自己如豆腐一般的军队的?
不!不可能!
这不可能是真的!
在雷克托眼中,本都王国的重装骑兵,几乎如豆腐一般,在对方锋利的屠刀下,直接变成了豆腐渣。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啊?”
雷克托目瞪口呆,身若筛糠。
在经历过匈奴人对本都王国的战争后,雷克托就一直研究赶走匈奴人的秦人,尽管他内心十分承认秦军的强大,但再强大的军队,也是凡人组建的,他们不可能像神一样,毁天灭地。
所以,只要是人,就不可能强大到离谱。
刚开始的时候,雷克托还担心对方使用火药武器,可最后看到对方没有使用火药武器,心里不禁狂喜。
没有火药武器的秦军,其实从个头上来讲,还比他的骑兵个头小,就算再身经百战,也不可能以一敌三。
更何况,他的骑兵还是重装骑兵,他们的防护可不是一般兵器能抵抗的。
然而,只是一战,只是这一战,他总算是见到了秦军的凶残。
秦军手中的武器,明明是铁器,竟然削铁如泥,很轻松的都砍破了他们的盔甲。
秦军手中的弯刀,犹如死神的镰刀,一次次收割他的骑兵,还有那恐怖的十字连弩,一射就死一片,这谁抵抗得了?
其实,雷克托不知道的是,自己面对的是大秦最精锐的黑甲骑兵。
这些黑甲骑兵,乃禁军改编的精锐中的精锐,与银甲骑,金甲骑,号称帝国三大王牌精锐。
他们手中的武器,采用的大秦最先进的合金钢材,他们手中的冷兵器,是大秦冷兵器工艺的巅峰,他们身上的软甲,连火枪都打不穿,他们的战斗力,别说一以敌三,就是一以敌十,也不为过。
区区三倍的兵力而已,在他们面前,完全是土鸡瓦狗。
本都王国的这一万骑兵,虽然是重装骑兵,但一路潜行到羌族边境,其实已经丢掉了很多装备了,毕竟这么庞大的骑兵队伍,没有后勤辎重,很难长时间停留。
所以,他们必须得携带生活物资。
这样就要抛掉一些装备,也算是轻装简行。
连盔甲使用的也是半防护盔甲,并不是那种全副武装的盔甲。
轻便时候轻便了,但破绽也挺多的。
甚至连冲锋作战的长矛,都换成了清一色的短柄战斧。
在欧洲战场上,靠着强壮的体格,以及体力的优势,挥舞短柄战斧,确实有不错的杀伤力。
但是,他们面对的是大秦最精锐的三大王牌之一,那点笨拙的杀伤力,根本不够看。
说句难听点的,本都王国在西域或许算大国,但也不国是面积比其他西域国家大,可不是靠打仗拓展出来的国土面积,或许,他曾经打过几场仗,但在秦军眼里,那也算仗?
不过是上万人的战斗而已,六国一次打仗就是数万人,而且还是磨擦小战,跟这些本都王国的骑兵想必,秦军的战斗经验,不可谓不丰富。
再加上军备上的优势,可以说,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雷克托所谓的优势,只是一个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