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个封建观念的受害者都什么年代了,竟然还有如此重男轻女的父母。
小姑娘叫谢蓉蓉,初中毕业,正准备上高中的,却被家里勒令辍学,要是个学习差的,或者孩子有点毛病倒也罢了,小姑娘成绩出众,品德优秀,老师同学都赞不绝口,但是家长就是谢玉海那个怨种弟弟,死活就不让上学了。
有受害者,那就有得益者,谢蓉蓉的哥哥谢大玟,自然占据了家庭所有资源,受尽恩宠。
如果是一般人家,苦点也就苦点,日子总还得过,麻烦就麻烦在,谢大玟和谢蓉蓉前后脚觉醒了异能当然都是火系,而且谢大玟是三阶,谢蓉蓉只是个一阶。
兄妹俩差距这么明显,谢氏夫妇立刻坐实了女儿是冤种,应该卖血卖肾为哥哥奉献的生活指导方针他们甚至连女儿异能登记核准的工本费都不愿意出,要谢蓉蓉自己去找研究机构卖血缴纳。
他们是想了,但是管理局不干啊,治安局更不可能看着,狠狠地将这夫妻俩申斥了一顿,但是情况并没有好转。
一直关注谢蓉蓉情况的管理局事务官气的七窍生烟,但是女孩还小,很多事必须要监护人负责,他也很难办。
经过几番考虑之后,他通过妇联向检察院提起了申诉,要求剥夺谢氏夫妇的抚养权和监护权。
事实确凿,那夫妇俩也愿意把谢蓉蓉送人,所以离家的手续是好办的,可是谢蓉蓉的去向是个问题了她可是超能者,本身很危险,又自有一份收益在,这份管理局发放的津贴理论上是要交给监护人分配的。
还要考虑到谢蓉蓉的心情,小姑娘遭受的这些,不知道惹了多少旁观者的眼泪,但是她自己心情如何,外人却难以体会,更不要说参透了。
管理局是真怕这孩子将来出点什么心理问题。
好在他们查到了谢蓉蓉有个叔叔也是超能者,虽然还单身,不符合收养条例,但这可以商榷,就需要管理局和治安局各自出人担任联合监护人,组成一个家庭式宿舍。
谢玉海当然知道自己那个弟弟是个什么货色,当年也是发生了不少事,两家已经不来往了,但是他也没想到那混球能干出这样的事来。
不过他对管理局的担心,提出了另一个解决办法关于寄宿家庭其实是可以不用的,只要监护权就可以,因为他的学生,接受这样的孩子作为学徒,可以日常食宿。
正好,谢蓉蓉自己那份津贴收益,可以拿来做学费,也不过他这个监护人的手,直接交给道馆就行了。
这个高风亮节的学生,自然就是康王了。
康王听完了谢玉海的描述,义愤填膺倒也不至于,可确实非常不痛快,他几世父母双亡,已经淡忘亲情的滋味,但这不代表他能接受这种人。
父母对孩子有所偏爱是可以的,人之常情,可把事儿做到这种程度,简单的不齿不足以形容他的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