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宋朝欢眨眨眼,有些茫然。
孟沅很轻地吁了口气,低声道“但朝朝,我不在的时候,交个朋友。”
后来的孟沅不止一次懊恼,要是自己早点去打听一下,宋家那些乌七八糟的事儿到底是怎么回事,早一点儿去招惹宋朝欢,是不是那个周末的傍晚,拯救宋朝欢的就是她了。
那宋朝欢,也就不会对晏峋一见钟情了。
而她,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的孟沅同学,就会替代晏峋,成为宋朝欢生命里最特别的存在。
可即便那样,她依旧会和沈确离婚,会自顾不暇地出国。
而留在国内的宋朝欢,依旧是一个人。
她的朝朝,真的太孤单了啊
宋朝欢怔了瞬,鼻腔里的酸涩,不可抑制地冲进眼底。
明知道孟沅看不见,还是偏过头去,唇角浅抿着,缓了一会儿。
“但是你这回,一定要擦亮眼睛。”孟沅凉凉地“呵”了一声,“千万别再找像我们这种龟毛又难搞的狗东西。”
宋朝欢一愣,有些想笑,又憋了回去。
孟沅这是,为了骂晏峋,连自己都骂了进去。
俩人又扯了些有的没的。聊到最后,宋朝欢有些想和孟沅说,自己查出来先心病的事情。
孟沅母亲就是这方面的专家,宋昭在国内读书时,还是她的学生。
可话到嘴边,最终还是咽了回去。
挂了电话,耳边失去孟沅声音的填充,宋朝欢觉得自己好像慢慢成了个壳子。空心的,虚飘飘起来。
而那些明明还很年轻,却仿佛久远到已经粗糙泛黄的记忆,不期然地充斥进了躯壳里。
如今的孟沅,远不是她此刻表现的洒脱和无谓。
仿佛那个男人,真的只是她随意就能提及,也随意就能放弃的,无关紧要的人。
宋朝欢却清楚,那是陪伴了她整个童年,整个青春,甚至从记事开始,便出现在生命里的人。
甚至在孟沅父亲缺位的那些年,沈确这个名字,成了她那些旧时光里,最重要的男性角色。
人总是会找点榜样,给自己一些信心。
她和孟沅一样,曾经都以为那是爱情最好的模样。
那是生长进骨血里的恋人,亦是成了亲人的好友。
曾经的沈确,多喜欢孟沅啊,是昭告全天下的那种喜欢和偏爱。
可如今
原来爱情,终究是要走完了才作数的。
宋朝欢突然想,到底是从未被爱过伤人,还是炽热过后被余烬灼烧更伤人些。
大抵,还是后者吧。</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