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留狗的第二周。
渐渐习惯了添饭添水的日常。
不知道是聪明,还是工藤新一教得好,光速进步的毛茸茸的确很少再弄出什么大问题。
卫生也不用太过担心,那么大的房子,尼昂当然不会自己搞卫生,他每隔一段时间都会雇人定期上门打扫。
“虽然讨厌,但最多还剩下六、七周,只要识趣地不给我添麻烦,也不算无法忍受。”
。
收留狗的第三周。
“果然还是讨厌狗。”
“摇尾乞怜,毫无自尊,愚蠢盲目。”
“还黏糊得烦人。”
“怎么会有这么讨厌的小东西”
看着窗外碎碎念,随后面无表情低头,看向了自己脚面。
趴在自己脚面的毛茸茸脑袋,此时睡得正香,偶尔还发出柔软的如同梦话般的嘤嘤声。
“”
“”
或许应该抽出自己的脚,再敲一下对方的头。
这样它或许就明白,不该随便黏在人脚上了。
“”
尼昂冷酷无情抽出了自己的脚,让打瞌睡的毛绒脑袋嘎巴跌在地上。
反复数次,小毛团不压人脚面了。
它改成小心翼翼用尾巴贴着人脚踝了。
“”
。
尼昂还是讨厌狗。
从小到大,狗的确没给他留下过半点好印象。
不管是真正三两成群,在满是硝烟的落后战场啃食尸体碎片的野犬,还是那些各种寓意上的“走狗”。
但是。
无法否认这一点。
当你习惯且适应了照顾狗的麻烦后
你很难否认,当你成为了被偏爱的那一个,当你拥有了一个存在会全心全意信任你,甚至会为了你对害怕的事物宣战夹着尾巴向送快递的小哥犬吠的存在,的确很难再维持全然的恶感。
这个世界怎么会有这么蠢的东西
一点点好处就能收买,一点点恩情就能产生感情,甚至哪怕被冷漠对待,也依然能够锲而不舍凑过来的动物。
真蠢。
真可笑。
但是
收留狗的第四周。
工藤新一总算找到了愿意收留小狗的领养人。
把狗送出去那天,尼昂头一回抬手,顺了一把毛茸茸的脑袋。
摸摸太过稀罕。
小毛团呆了一秒,瞬间就疯狂摇晃起了尾巴,小心翼翼试图把脑袋往那宽大又温暖的掌心塞。
一副浑然不知自己马上就要被扫地出门的笨蛋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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