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李斯的担忧,他毫不在意道“六国覆灭后,这些宝物不依旧还会进贡回秦国吗依先生之计,我们只不过是将金玉从内库取出来放到外库,将良马从内厩放到外厩而已。”
这句话是当年假虞灭虢时,荀息劝晋献公时说得话,最后的结果是晋国成功灭亡虞虢两国,且
李斯笑道“大王所言极是,六国既灭,金玉还是原来的老样子,唯有马齿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增长一些。”
嬴政采纳了李斯的计策,立刻派出使者出使六国。
然后嬴政陷入了沉思,阿珂算是荀子的徒弟,李斯也是荀子的徒弟,那他另一位徒弟韩国公子非又有多少才学
或者干脆
他翻出一卷竹简,是荀子当年和临武君在赵王面前议兵时的记载,虽然具体理论还是围绕着儒家的仁义德行,但详细地分析了齐国技击之士,魏国武卒和秦国锐士。
都是大才,得像个办法把他们弄到秦国来。
春花开了又落败,夏天的柳叶逐渐枯黄,秋天来了。
封紧赶慢赶地从服役地点往家里走,他已经作为正卒在旁边县城服了一年的役,现在的心情简直就是归心似箭。
他很想家,想他的父母妻儿,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马上就要到达秋收时节了,家里需要多一个他这样的壮年劳动力,封因为太过心急,原本十二天的路程,硬生生不到十天就走回家了。
封为公士爵位,家里有一百亩田地和一宅地基面积的房子,公士是二十级爵位中级别最低的爵位,更别说还是在咸阳周边这个遍地是公卿的地方了。
封老父尚在,可父亲在二十年的一场战争中丢了左臂,虽然按照秦国法律可以免于被征发,不用服疫,但封的父亲也丧失了大半的劳动能力。他家中除了妻子,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算上他一共五口人,每年只能依靠这一百亩田地维持生活,封前些年在战场上也一直没找到机会升爵,所以他们家的日子过得捉襟见肘,紧巴巴的。
每年收获的粟米都不够一家人的口粮,因此只能在粟米中掺杂着豆和麻一起吃,啜菽饮水,一年里只能吃上两次肉,生活很清苦。
封在隔壁县城服役的时候就听说了,今年官府免费为每家每户都分发了新的粮种,据说新粮种亩产量好几千斤呢。
没见过大场面的人连想象力都是这么的匮乏,在他心里,恐怕就连当今大王都吃不了这么多的粮食吧
也不知道这新粮种味道如何,既然他的产量如此之高,就算比麻饭还要难吃,封也可以接受。
于是,带着这份好奇的猜想,封终于在秋收之前赶回了家中。
刚一回家,封的家人们就立刻和他诉说着分开时的思念,一阵眼泪汪汪过后,他迫不及待地朝着田里走去。
他之前已经听说过了,有一种新的粮食是长在地下的,饶是如此,当真见到番薯时,还是会不由自动对它感到欣喜和好奇,看着一根藤上结着五六个饱满的紫色果实,封居然猜测,它的味道定然和栗相似,软软糯糯。
还有那金黄色的种子,他可真漂亮啊,漂亮到封根本就想象不到它的味道究竟会有多好吃。
还有那雪白绵软叫做棉花的东西,一下子让他对于天上那些虚无缥缈的云朵有了实质上的触感。
封归家后,还未来得及好好歇息,就立刻投入到秋收中了,毕竟这片田地是他自己的田地,还不如早些收取免得出了岔子。
经历过忙碌的春耕,交完租赋后,封终于能安下心来享受这来之不易的安稳时光了。
秋季的番薯叶,叶片枯黄,上面长着些孔洞,本是用来喂养家禽的,可他们家贫,无可奈何最后将其做成了菜羹。
烹饪好的番薯,根本不用花费额外精力在扒皮上,只需轻轻一掰,就能看到里面黄灿灿的果肉,上面还冒着氤氲的热气呢,封顾不得烫,试探性地咬了一口,柔软的番薯泥在嘴里被抿开,这个味道一下子惊讶地封瞪大了眼睛。
好好吃,软糯香甜,入口即化,虽说比不上饴糖的味道那般甜蜜,却也是一份难得的美味,比他之前想象中的味道好了不知道多少倍,这份甜蜜蜜的味道,一下子甜到他心里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