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经理一看这位贵公子真是眼睛也不眨地投下这么多钱,心中大喜过望,很快心生一计——
由他亲自出面接洽陈先生,并且当面许予陈先生以银行副经理的职务,请他设法筹集款项,扩展该银行的业务。
在陈先生看来,此举不仅仅能帮自己赚钱,还能替自己实现更多的人生价值。
苟经理出此一策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曾拿了陈先生作为透支担保品的道契和权柄单,向其他银行和钱庄进行抵押贷款。
期间,陈先生曾多次要求苟经理赶紧偿还,但苟经理都以各种理由拒绝了。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既然能当上副经理,陈先生自然是十分欣喜,很快就拿自己一百多亩地的地契向另一家银行抵借了六万元,全部贷给苟经理所在的银行。
然而,陈先生仅仅到行内办了一天公,就被告知无事可干,从此之后再也没有去上过班。
另一边,苟经理拿到票子,既没有开立收到款项的字据,也没有按照约定发给陈先生聘书。
经过陈先生一再催促,才十分不情愿地立下了一纸私人字据,仅留有苟经理和董监的名字,却不见董事长的名字。
原来,该行章程规定只能有一名副经理,苟经理也没有增加名额的权利,纯粹就是把陈先生当猴儿耍。
当然,这些情况在银行倒闭之前,陈先生是无从得知的,虽然觉得不对劲,但也没有往更深的地方去想。
毕竟,在他的心里,这家银行的实力还是有的。
好景不长,随着事态发展,这家银行的诈骗事件渐渐浮出水面。
陈先生在该行折损颇多,在银行倒闭后不久,既收不回股票,也没有获得补偿款,抵押的单契更是无从取回,便请了有名的律师,把该银行的六名董事会成员以及一名监察告到了地方法院。
开庭审理时,只有苟经理等三人到庭,其他董事会成员都是请了律师互相扯皮,让柴先生毫无办法。
法庭在询问过原、被告两方后,以该诉讼不属于初级庭范围为由,移送地方法庭询核。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苟经理等人受审一事经报刊宣扬,一石激起千层浪——
原来该银行现款缺乏、周转不灵,负责人预料到银行日暮西山的经营状况,许以高位被欺诈道契股票财物的人远远不止陈先生一人,受害者很多。
在法庭第二次开庭之时,就有数人同样邀请了律师加入原告之列,并增加了银行的多位管理人员作为被告。
而控告的内容几乎与陈先生遇到的如出一辙。
然而,这一次开庭,只有一名被告到庭,其余各人,不是称病就是躲到外地,法庭推事宣布,下次若被告人再不到庭,就依法办理。
第三次开庭时,被告们仿佛是早就商量好了似的,人员依然没有到齐。
苟经理陈述,虽然银行倒闭了,但若该行的账目能够完全收齐,尚能完全清偿存款,只可惜市面萧条,帐款实在是收不齐全。
而邀请陈先生等人入职,是全体董事的意思,并非他一人的意愿。
苟经理陈述完毕,法庭又一一审问了其他董事,各人相互扯皮,把自己和银行的关系推得一干二净,皆说自己虽然挂名董事,但实际对银行内部事件并不知情;
而陈先生筹集款项的事情,只是他个人自愿的行为而已。
总之,就是此事跟他们半毛钱关系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