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一级设立县长,县长管理县委会,总理一个城镇极其周边辖区的事务。
低级行政机构要服从高级行政机构,但所有的行政机构都需要对塞里斯负责。
每一级行政机构都有组建民兵治安队的权利,费用从当地的税收中按照比例支出,这个比例是很大的,因为塞里斯并不需要太多的金银财务。
然而,即便比例很大,因为塞里斯治下的土地都历经战乱和血腥屠杀式镇压,民生凋敝,根本没有多少产出,民兵治安队基本上只要管饱,就有的是人愿意参加……
可以说,塞里斯的领土完全处于经济倒退的状态!
如此设置,省级的布政使相当于军政大权急于一身,因为地方的民兵治安队是唯一的军事组织,塞里斯治下的正规野战部队只有亡灵军团担任,地方上不会再额外设立军事单位,省布政使司掌握的民兵治安队在地方上一家独大。
再加上布政使掌握所有大权,没有任何监管部门,可以说只需要一段时间培养自己的心腹,每一个省份的布政使最后都会成长为唐朝末年节度使一般的存在,形成地方上尾大不掉的隐患!
不过,这种缺陷在那些布政使、市长、县长,以及布政使司中重要官员职位全部沦为侍僧后,就不算什么了。
塞里斯只要意念一动,那些坐在紧要位置的官员就会灵魂消亡,死的透透的,谁还敢自立为王?
他们违背塞里斯意志的那一天,就是他们的祭日!
这种地方大权把持在个人手里的行为,在抹除掉叛变自立的威胁后,高效的好处就大大体现出来。
因为一个省份只有一套行政制度,军政大权全部归于一起,使得官员的数量急剧降低,体制变得精简化。
而且地方大权握在一个人手里,一个省份只有一个声音,使得任何政策的实施都不会被推来推去,互相扯皮。
最重要的是,因为重要职位的官员小命都掌握在塞里斯手里,他们不光不敢背叛塞里斯,还要努力建设自己的辖区,防止暴乱发生,在敌国入侵时更是要奋力抵抗,否则小兵能逃,他们却无处可逃……
与其被塞里斯一个念头折磨灵魂杀死,还不如拼到最后拼出一个希望来。
精简的官僚体制,高效单一的行政体系,绝对的生死掌握,形成了塞里斯治下独特的地方行政机构。
这种行政机构完全实现了中央集权制度,虽然其中因为监察部门约等于零,导致地方政府的贪腐现象会变得严重,但塞里斯并不在乎这一点。
贪污受贿无论在什么时代都是一个常态,哪怕塞里斯前世21世纪那个文明社会,贪腐现象也屡禁不止。
最关键的是,塞里斯并不在意治下的白人生活的是否顺心,那些底层白人被当官的压迫跟塞里斯有啥关系?
塞里斯只需要保证地方安宁即可,当官的可以贪污,但你必须是一个有能力的贪官,贪污多少数额塞里斯不会管,他也没有那个精力去查,塞里斯不是反贪先锋!
但地方上必须国泰民安,若是发生暴动,自己赶紧解决了,若是解决不了,塞里斯就会把当官的解决了!
除了行政体系的精简化,塞里斯做出的最大变动就是更改了死刑律法。
死刑的执行不再是地方上的权利,地方上的政府只有抓捕权,没有行刑权,所有的死刑犯必须交由亡灵兵团执行。
与此同时,律法中关于死刑的条款也变得更多,塞里斯试图用严苛的法律来约束人们的犯罪行为。
至于那些死刑犯,自然是最后都会变成塞里斯的血肉能量,如此一来,地方上每年都能提供不少稳定的血肉能量来源,那些被处死的死刑犯死有余辜,也不会引起地方上太过强烈的反感。
当然,即便引起塞里斯也不在意就是了……
确定了中央集权的精简行政机构后,塞里斯在塞里斯十年巩固内政,主要是帮助那些新上任的官僚巩固自己的机构,让那些重要职位的官员坐稳位置。
理所当然的,这里少不了地方民兵治安队的建设。
在塞里斯的要求中,地方民兵治安队分为两个标准,一个是地方卫戍部队的标准,也就是照办欧罗巴各国常备军的形式来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