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卑人其实很能打,要不然当初也不会把北雍打得哭爹喊娘,差一点点就灭亡在他们手里了,可雍朝的废物,怎么能跟镇北军比。
一比一的情况下,鲜卑人都讨不到镇北军的好,更何况现在是一比二,而屈云灭到了,看见大王在此,士气加倍,更是暴涨成了一比四。
如今这伙偷袭的鲜卑人,也可以体会一下什么叫做被打得哭爹喊娘了。
鲜卑人卑劣,见打不过,就想攻城,进安定城放火,抢一票就跑,要是没有这十二万的大军,仅屈云灭自己,估计还真是挡不住他们。
但,谁让这里有十二万的大军呢。
仅仅一日,鲜卑人就被打到丢盔弃甲,情报有误,他们是进来偷袭的,又不是来死战的,自然见事态不妙,立刻就撤,屈云灭在最前面,不停催促的战马,他平时用刀,到了战场上用的是矛,他专用的矛,叫做雪饮仇矛,矛刃锋利,吹毛立断,上面带有三叉,整支矛重四十斤,只有屈云灭能把它挥舞的像是毫无重量。
而他每一次挥出去,都能带走至少三个敌人的性命。
鲜卑,是屈云灭的死敌,也是镇北军的死敌,见鲜卑人,必杀。
足足追出去一百多里,杀红眼的屈云灭才终于恢复了冷静,幸亏他的马够坚强,不然,早该累吐血了。
而回到大军当中,屈云灭总算想起询问,为什么大军到的比他还快。
他当时突然返回,都不确定自己猜的对不对,只是想来探探虚实而已,谁这么有本事,居然笃定这边出了事,直接就把雁门关三分之一的兵力全带出来了。
简峤已经回去了,是他的另一个部下,也是他的幼时好友,回答了他的问题。
“简将军得到情报,之后派斥候前往凉州,一探究竟,这才发现了鲜卑人的踪迹,我派人给大王送信,未曾想大王来得这么快,怕是与信使错过了。”
说话的叫原百福,有这么一个喜庆的名字,他人也长得很是和善,跟其他将军不一样。
屈云灭讨厌长得美丽的人,原百福算不上特别美,但确实有点水灵,幸亏他和屈云灭有交情,这才能长久的待在他眼皮底下。
屈云灭哦了一声,问“简峤人呢”
原百福笑“说是回平阳,去办一件十万火急的事了。”
屈云灭脑袋上冒出一个问号,有什么是比算战功更急的事么
想不出来,反正人已经走了,摇摇头,把雪饮仇矛随意的扔给一个小兵,他便进帐休息去了。
怒追二百里,有点累,益州他也不打算去了,正好原百福在这,派他去算了。
又过了一日,胡子拉碴的简将军,终于回到了平阳。
他火速赶到萧融客居的客栈,无比激动的对着楼上喊“先生萧先生,请恕在下有眼无珠,先生大才,先生大才啊”
而房间里面,萧融端着茶盏,悠悠的抿了一口,就跟没听到一样,还吩咐阿树“多放点枣子。”
阿树“”
他默默的往前面的茶炉上,又添了一把红枣。
外面的声音实在吵闹,而且因为没人给他开门,阿树听着,这位将军好像都快哭了,他忍不住问“郎主,不给他开门吗”
萧融微微一笑,十分记仇的回答“就不开,晾着他。”请牢记收藏,网址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