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逍坐在炕前的沙发上,这张沙发他挺喜欢,上好的硬木做的框架,然后外面蒙着牛皮,里面填着丝絮,坐在上面,不论是屁股还是背部,都十分的舒适柔软。
比起唐人的榻,这沙发更符合人体力学,更舒适。
面对着炕上的年青人,李逍表现的很大方得体,一来是上次他们就在李家吃过饭,接触过,发现这人也挺大方和善,二来嘛,工部员外郎,虽清贵,但确实还算不得什么高官显贵,哪怕三十年后极可能当上宰相,那也是以后的事情。
至于说这年轻人明显家世不俗,但他在李家就是客,李逍才是主人。
“某不过是一乡野小民,哪懂得参谋什么军务,而且我家只我一男丁,如今妻子又有孕在身,此时我更应当留在家里照顾妻子,哪里又能去参军打仗呢。”
李治仔细打量了他一番,“高句丽数百年来侵我边境,夺我土地,掠我子民,杀我将士,多少东征将士枯骨依然在辽东,多少中原子弟的亡魂依然不得回返故乡。做为大唐子民,你难道不觉得自己有责任吗?”
“有,当然有。我对高句丽人对中原的袭扰侵犯深感愤慨,也对那些为国捐躯的子弟深表敬佩,但我并不觉得我因此就要去参军打仗。士农工商,天下各阶各层,各安本份,各有本职。”
“士治理天下,农人耕田种粮,工匠制造百器,而商通万货。大唐推行府兵制,寓兵于农,府兵闲时耕种,战时为兵,免除租庸调,自备军器为国征战。国有战事,他们当听从征召。”
“我是一个小地主,但并未检入府兵,因此对我来说,国有战事,我需要做的就是在后方支持前线的将士们,按朝廷的制度,按时按量的上缴钱粮税赋,就是对朝廷的最大支持了。”
李治笑道,“你说的固然没错,但你有出色的军事参谋能力,国家有需要,特下旨征召,你接受后就成为士的一员,随军参谋,也是职责。”
懒得跟他解释,李逍是绝不愿意打仗的,不说这年头跑趟辽东是多么危险的事情,只说凭什么啊。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大唐虽说是个封建王朝,但也是有国家制度的。租庸调制和府兵制、均田制,这是国家制度根本,李逍是个地主,又不是府兵,他以前又没享受到国家免税给他的军田,又何要去当兵打仗呢。
至于说是当军官,还从七品,这对李逍来说也不是特别有吸引力。
一个后世人,还是更喜欢享受当下,拿命博官这样的事情,还是留给别人吧。
武氏在一边笑着道,“这么不愿意当官的倒还是少见,哪怕是那山东五姓七宗的世家子弟,一个七品的参军,也不是那么容易拒绝的。”
“莫非是还嫌官品小了?”
李逍嘿嘿的笑。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世人皆欲入仕为官,但也有例外。晋时也有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更愿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我虽不敢与陶渊明相比,但也确实是一介闲云野鹤。”
李治含笑盯着他,良久,才悠悠的道,“如果你是嫌官小品低,可以直说,我虽然只是个工部员外郎,但在朝中还是能够递的进话的。你直接说,我也许可以帮你弄个高点的官职。”
“高?高到哪去?从一个白丁到七品参军,这已经算是非常破格了吧,只怕会引起非议啊。况且,当官真非我所愿,当官有什么好呢,如今大唐经过贞观之治,已是盛世,如此太平景象,我更愿意在家当个小地主,多悠闲啊。”
李治被李逍气的不轻,真没见过这么不上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