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李贞对哥哥当上了官,非常的兴奋,雀跃的唱着歌。
“阿兄,快穿上官袍让贞娘看看,阿兄穿上官袍一定非常的好看。”
李逍对于那深绿色的官袍并不太喜欢,男人有几个喜欢绿色的。尤其是这六品官袍的绿还是深绿,比七品的浅绿还更绿一些,简直是绿的出油。
虽然李逍也不喜欢四五品官的浅绯深绯,觉得太娘炮。也不喜欢三品以上的紫袍,觉得太基佬。
可再娘再基,不也比绿色好吗?
说来他倒挺喜欢青色的,青衫司马就不错。黄色其实也还行,挺奔放的,可惜在隋朝时当兵的还能穿黄色,但到了唐朝,黄色就只能由老李家的人穿了,尤其是明黄色,只有天子一人可以穿。
当皇帝就是可以这么霸道,连颜色都能垄断。
架不住妹子的喜欢,李逍最后还是只得换上了官袍,穿到身上,凑到水池子边上瞧了瞧。
一身绿,感觉跟从前玩传奇时穿的重盔甲一样,圆领长袍,配上带着双翅的乌纱帽,加上一双乌罗靴,系一条牛皮带,挺合身。
“真英俊。”李贞看着哥哥一下子变了一个样,由平常慵懒闲散的样子,一下子变的龙马精神,不由的拍手称赞。
真说的高兴,突然庄外烟尘大起,蹄声隆隆。
守着庄门的瘸脚老黄一瘸一拐的跑来,一脸惊慌。
“阿郎,不好了,官兵来了,好多的官兵,骑着马,佩着刀,还背着弓箭,还有拿矛持槊举旗的。”
这话一出口,本来看热闹的百姓一下子都不由的惊了一下。
而杨大眼、郭大彪等一群跟着李逍当初从江南来的人,更是无不变色。
大唐虽然尚武,但若无军令,府兵可不会随意出动的。大唐在天下各地分驻六百多个军府,几十万府兵,但平时若无兵部的调令和兵符,统兵的将校敢私带五个以上士兵出自己的辖界,那就是要按谋反罪算的。
尤其是这里可是天子脚下,京畿重地,到处都是十二卫府的军府,犬牙交错,相互监督。
光天白日的,大队士兵全副武装的奔驰而来,绝非一般情况。
一群人当初都是曾经因饥荒而造过反的,曾经激昂慷慨过,也曾被官军追杀的走投无路过,他们清楚的知道,虽然饥民们饿急了会有多疯狂,但更清楚官府的府兵的战斗力有多强。
一群拿着农具的饥民,面对着装备精良的府兵时,完全就没有可战之力。
“三郎,难不成我们的身份被发现了?”
郭大彪有些着急的凑到李逍耳边说道,当初被江南的府兵追的上天入地,幸亏李逍带着他们逃到了关中。
在关中结束了逃亡的日子,慢慢的日子越过越好,大家甚至都已经忘记了当初的那段造反日子,忘记了他们其实还是逃犯的身份,他们甚至能够安然入睡,不再一夕三惊。
“别慌,应当不是。”李逍倒觉得不太可能,要是他们的身份被发现应当早就被发现了,也不会等到现在。
赵大夫看着女婿跟大彪两人嘀咕着什么,走了过来。
“三郎,你这告身和官服可莫不是私造伪设的吧?”
“阿耶莫开玩笑,私造官印这可罪同谋反,我怎么可能做这种事情。”
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李逍觉得不管是什么情况,总得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