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习惯把蛇叫做小龙,把鸡称作凤爪,但大多数古人认为这鸡爪形状干巴古怪,统共也没什么肉,就是这鸡身上的边角料而已,注定与阳春白雪无关了,在古代,一般都是穷人的下酒菜。
虽然很多人接受无能,但喜欢吃的,又是放在心尖上喜欢的要紧。
有篇古文为证,齐王之食鸡也,必食其跖数千而後足,说的就是这齐王啊喜欢吃鸡,每逢吃鸡就一定要吃鸡爪。
老外就吃不了鸡爪,心理上认为这是踩地上的脏物,再者他们认为鸡爪的形状很恐怖,等同于黑暗料理,让他们吃那可真是要鼓足十二分勇气,而且老外又不会做,做出来也没什么味道。
中国人对于吃的追求可以算是达到了极致,最会吃的是中国人,最会做的也是中国人,这仅是林小梦的个人观点。
林小梦也喜欢吃鸡爪,在现代社会每逢过年,姥姥会卤好多鸡爪猪脚,刚出锅的鸡爪香着呢,肉酥骨烂,麻辣鲜香,趁着热乎,一连可以啃上好几个鸡爪。
后来工作后有了钱,经常买了鸡爪回家自己做,什么红焖鸡爪,泡椒凤爪,烤鸡爪等等做法,吃着特别过瘾。
好的事物总得传承下来,如今林家铺子就开发了两道新菜,蒸凤爪和蒸排骨,灵感来源于后世的广东早茶。
每回林小梦和友人去茶楼吃广东菜,这广式豉汁蒸凤爪就是必点的菜式,还有排骨啊,肠粉啊,都是心头好。
这凤爪做起来倒也不难,就是首先得把鸡指甲去除干净,然后吸干水分先油炸再泡入冷水,接着放入卤水煮入味了,最后加入豆豉蒜泥等调料上锅蒸20分钟就成了。
广东早茶经典的还有蒸排骨,吃猪肉这事,倒是没人不认同的,早先苏学士就有篇著名的猪肉颂,可见猪肉的欢迎程度。
蒸排骨比凤爪简单,省去了炸的工序,先腌后蒸,烹饪简单,营养丰富,口感鲜美,真别说,骨头上的肉啊,就是格外香。
新菜照例是四人先试吃,林冲这小子倒是勤快,给每人都盛了一个,自己再最后吃,林小梦递了一个赞许的眼神。
刚做好的凤爪色泽金黄,肉酥骨烂,诱人的香气袭来,嘉欣这丫头直接上手了,刚咬了一口,鸡爪上面的骨肉都分离了,因为卤汁味道好,因此连骨头都是香香的,嘉欣把鸡骨头在口中嘬的一丝肉都无了,还舍不得拿走。
天真的林小妹吃着蒸排骨再一次被老姐的厨艺征服了,如今的她也过上了之前不敢想的生活,跟城里好人家的大小姐似的,每天只轻松做些活,顿顿吃香喝辣,晚上宿在铺子里,搂着新崭崭的棉花被,连平日穿的衣服都是新的,一个补丁都没有。
这要是搁在从前,做梦都不敢这样梦。
再这么下去,她肯定能变成一个幸福的大胖子。
林小梦觑着三个人满意的神色,就知道这两个菜成了。
自此林家铺子弄些个竹牌子,有猪肉大葱包,有麻辣豆腐包,有韭菜鸡蛋包,还有豉汁蒸凤爪和蒸排骨,配着些豆浆或者绿茶,食客来了,早上可以买点包子或者鸡蛋灌饼,若是有富裕的,买上一小笼豉汁蒸凤爪或者排骨,肚里丰足,心情也格外舒畅。
林家的儿郎又格外俊俏,唇齿红白,性子也极好,食铺干净又有格调,这样的铺子每日坐上一坐,也算是个消遣。
林家的铺子自从开业后,境况一日比一日好,买卖逐渐走上正轨,林小梦便琢磨着给家里两个孩子报个学习班,再苦不能苦孩子,教育得从娃娃抓起。
这天黄昏,铺子上了锁,众人来到铺子后的卧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