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用小刀削制什么东西的少年没有抬头,“是。”
“成立至今已有12年,团员104人,团长是雷鹰帕克达尔”男人念道,“他想要的应该是一个弓手。说起来,应该不用几年时间,你就能得到一个专属名号了”
“银辉。”
“什么”
“他们叫我银辉。”
“”男人无语地看着神色平静的少年。
就像“雷鹰”只属于古兰佣兵团团长,专属的称呼对佣兵而言就如同骑士的封号,而且可能比骑士的封号更难取得,因为这并非由某些贵族或者王族所赐予,而是由许多雇主和佣兵所认可,才能由佣兵工会所发布的。如果能够参加过几次有点规模的战争,平安活过30岁,大部分佣兵都能取得自己的名号,但像身边这位少年才16岁
男人顿了一下才问道,“你参加过战争了”
“我曾经受雇参与哈斯公国的平乱。”少年说,“以及一些领地战斗。”
“连你这种小孩子都能上场,现在的贵族已经缺人缺到这个地步了啊。”男人喃喃道。和必须分封土地才能培养的骑士相比,在各个国家之间流动,只要用钱就能驱使的佣兵对需要发动战争的领主们来说显然更为“实惠”。而在近年发生的几次算得上规模的战争中,哈斯公国的黑莓伯爵叛乱,以及随后由白银王国派兵加入的平叛战争可以说是最为惨烈的,至少有四万人以上的军队以及佣兵团损失在那半年时间中,鲜血洒遍了几个自治领,导致数个生存了十五年以上的大型佣兵团在战后严重缩编,失去了名号,但也有一批新的骑士和佣兵因此而扬名。少年看来无疑就是其中之一。
男人沉默了一会儿,又说道,“武器不问年份,能用就行,人也一样。你的才能就是为了战场而生的。”
“不过五年后,或者十年后,如果还能活下来,你是否还会选择继续这种佣兵生涯”
少年手中的弓弩弩身已经成型,他掸去腿上的木屑,抬头看向神色忽然严肃起来的男人,“别的选择骑士吗”
“和居无定所的佣兵比起来,骑士能够拥有自己的领地和农兵,只要在战斗中活下来,不仅会得到赏赐,还有可能与领主的女儿结婚”男人慢慢地说,“确实比佣兵好得多。”
“雇主长期和短期的区别。”
“不,本质的区别不在这里。”男人说,“骑士是有信仰的人,并且能为之死或者生。”
“为了女人的内衣,或者宴会餐杯的信仰”少年继续低头修正手上的弓弩,对男人的说法毫无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