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修改)(1 / 2)

因为晚上看书看得太晚了,林成珠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都已经快要七点钟了,家里的早饭都已经做好了,马上就要开饭了。

林成珠并不是家里最后一个起床的人,早饭吃到一半,简宁才姗姗来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受到的打击太大了,以至于破罐子破摔,以往很是在意自己形象的简宁,牙没刷、脸没洗,头发也只是松松垮垮的随意扎上了而已。

林成珠都怀疑对方可能连手都没洗,便匆匆忙忙过来吃饭了。

当然简宁就算是蓬头垢面,底子也在那儿放着呢,虽然比不上林成家,但是跟刘花比起来,确实是要高出一个水平来。

当然并不是说刘花长得丑,只是长相普通了些,而且又不会打扮,气质上也不如简宁,所以两个人看起来差距还是挺明显的。

林成珠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前世今生,她长得不算好看,别说是三哥了,就是简宁也比她好看,当然人家是女主,长相平凡了也说不过去,像她这种恶毒女配,配置好一点儿的,必然就是个妖艳贱货,美得很有攻击性,比如说里男主上辈子娶的继妻,配置不好的,必然就是清汤寡水,比如二嫂,比如她自己,普通人一个,扔进人群里找都找不出来。

不过,林成珠已经很习惯了,真要让她穿成一个大美人,她可能还适应不了呢。

早饭是刘花做的,不过不管是谁做饭,都是林母往外拿粮食,家里的其他人都没有柜子上的钥匙,所以拿出的粮食也是不多不少刚好够吃的。

简宁出来之前,家里不少人已经是在喝第二碗粥了,往碗里盛粥自然都是尽量盛稠的,所以锅里如今剩下的就只有清汤了,根本没几粒米,至于馒头和菜也已经吃得七七八八了。

端着一碗清汤,拿着半个馒头,简宁差点憋不住火,她都忘了,她在林家的这几年,要是早上起不来床,林家人从来都不会去喊她吃早饭,更不会给她留早饭,起得来就吃,起不来就饿着。

自从重生回来之后,她一心想着跟林成峰好好过日子,每天都抢着做饭刷锅刷碗,倒是忘了还有这回事儿,果然同意跟林成峰离婚是正确的,不然的话,跟这样一家人继续生活下去,她非得被逼疯了不可。

简宁对老林家的这些人根本就没放在眼里,不过对林成峰却是打心眼里犯怵,不愧是做过将军的人,身上的气势就是跟普通人不一样,哪怕不言不语,但只要坐在那里就让人忽视不了。

简宁自认这辈子还没做亏心事,所以并不心虚,但林成峰这一身的气势,着实让她一肚子的气不敢撒出来。

吃完早饭之后,林成珠就得去学校上学了,今天已经是周一了,本来昨天下午她就应该去的,只不过昨天二哥结婚,她特意提前跟老师请了一上午的假。

“待会儿我去送小妹,在家闲着也是没事儿。”简宁以最快的速度洗漱完,背着布包站在自行车前,她也不知道镇上的黑市是什么行情,既然决定了要跟林成峰离婚,做生意的事情就得提前了,否则的话,这50块钱可不够花。

林母正打算去下地干活呢,都快走出门了,听见老大媳妇这话,气就不打一处来,“你要是在家闲着没事儿,那就去地里干活,去什么镇上,身上二两肉都没有,再把我闺女摔着,赶紧的,别出洋相,要么干活,要么就老老实实在家呆着。”

瞎掺和什么呀,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现在有求于人,简宁不得不按捺住内心的怒火,要不是村子离镇上那么远,来回走路的话,脚上肯定会磨出泡来,她才不会主动要求去送小姑子上学呢,老林家的人都抠门的很,一辆破自行车还得整天在库房里锁着,也就送林成珠上学的时候可以骑。

“妈,我也在镇中学上过学,之前跟几位老师的关系都不错,顺道也能过去托她们多照顾照顾小妹。”当年她在镇中学读书的时候,成绩也是名列前茅,不然的话,爸妈又怎么会送她去上高中。

“用不着你去找人,我闺女是全县第一,学校的老师都对她好着呢。”当年她想送闺女去上镇中学的时候怎么不说这些话,看着她求爷爷告奶奶、托关系走人情的时候怎么没提这茬,现在提这些还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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