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一直盯着看,要来试试看么?】
赵清嶺把他拉过去,让他坐在他长凳边上,按住他的手指,“叮叮咚咚”了一声,跳跃了几个键位。
音符简单、调皮而悦耳。
【来,你自己试试。】
程彻还记得那个时候他们靠得很近,他垂眸,心脏跳的很厉害,又羞愧:【……我不会。】
【很简单的。】
男神的手,再度覆在他的手指上,“dodososo……”赵清嶺的手指跳了一个键位,“lalaso”。
然后再按着他的手指——“fafamimireredo”。
程彻还记得,那时窗外的夜幕里,他看到了。
是真的,一闪一闪亮晶晶,漫天都是小星星。
……
就这样,一个人的很多个午后,程彻渐渐喜欢上了像这样抱着膝,在沙发上甜蜜又酸楚地发一会儿呆。
他想起很多事情,想起第一次赵清嶺家吃到了英式茶点。
赵清嶺亲手沏茶,圆圆带花边的小饼干。糟糕的是,他没拿住,饼干屑沾到了红色的木地板上。
他有些慌,男神则马上笑着说:【没事没事。】
【你是不是觉得我家很干净,连根头发丝都没有?嗯,那是因为打扫今天阿姨才来过。】
【你明天再看看,就是个狗窝。我懒,不是那种收捡的人。】
后来在一起的两年,他发现男神确实懒懒散散,很可爱。
有时候,程彻又会想起来他们同居的起点——那段日子,他刚去赵清嶺的公司上班,赵清嶺每天每天花式“骗”他搬到他家去住。
程彻受宠若惊,却实在不敢造次,于是屡屡违心拒绝。
后来有一次,大概因为加班太累,他胃病发作昏倒。只模糊记得第一次醒来在医院,第二次醒来的时候,人就已经在赵清嶺的床上,赵清嶺喂他粥,很强硬又很霸道:
“你以后,必须给我留下来!留在我家给我养!”
“我要把你养得好好的,保证不再生病。”
他们能在一起,似乎全程都是赵清嶺追的他。
毕竟他哪敢追男神,初衷只不过是来上班、多看他几眼,结果很是猝不及防地被男神给追了。日常上班下班无数次来找他,拿着电影票请他去看电影,带他出去吃好吃的,买衣服买鞋。
然后,在电影院里根本不看电影,而是把他的手抓了起来放在手心里磨蹭;试鞋子的时候也根本意图不在试鞋,而是屡屡蹲下来捏住他的脚掌:“我帮你穿。”
大庭广众,程彻就这么成天被暗中调戏,无处可躲、满脸通红。
当然,从那时起,他就一直都知道。
知道这个世界从来不会轻易有莫名其妙的好事,随意降临的幸运。
所以从好运降临的第一天开始,一度,他就在等。
等待那把悬在头上的宝剑掉落,等待有朝一日为所获得的所有难以言述的幸福美好进行清算、统一付出代价。
很讽刺的是。
等了那么久、暗暗心惊胆战了那么久,那把剑都没有掉下来。
直到渐渐的,他拥有的越流越多。
直到再后来,他终于有勇气彻底把整个人全部毫无保留地交出去。
当那些温馨、理解、安全感,堆砌到他不再害怕任何事情的时候,那把剑却又猝不及防地突然反噬清算,用利刃穿他了个透心凉。
……
外面有人开始传他们分手的消息。
程彻一直坚持“没有分手”。
坚持赵清嶺“只是出去散散心。”
他都这么说了,两个弟弟更是打鸡血一样维护这样的说法。
可是。
程彻有时候也会扪心自问,他真的还会回来吗?
也许永远不会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