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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纳妾(3 / 3)

八月上旬,殿前司统领张永德派专人送信过来,信中谈到张家正在请媒人,送礼物,到赵家提亲,让侯云策静候佳音。

八月中旬,赵家和张家根据侯云策与赵英的出生年、月、日,进行占卜,最后定于显德二年正月成婚。

与赵家小娘子成婚已经排定日期,侯云策准备着手解决秋菊和春兰的问题。他初到中原之时遇到两女,与两女同过患难,秋菊如今还是富家商铺的隐形掌门人。基于此,侯云策准备在赵家小娘子入门前,改变两女身份。

大武高宗永徽二年(公元六百五十一年)颁布的《永徽律疏》(简称大武律),其中第四篇是《户婚》,共有四十六条,主要是关于户籍、土地、赋税和婚姻、家庭等方面的规定,对后世影响极大。大林婚律沿袭大武律,基本未作改动。

春兰、秋菊都是使女身份,属于贱民。在大武律中,严禁良贱通婚。

侯云策详细问过司礼参军事,知大林律条充许改贱为良,只是要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如下:凡放免必须由家长立手书,长子以下署名,再经申报官府,就可生效。

侯云策写好手书:“盖婢以人生于世,果报不同,贵贱高卑,业缘归异。上以使下,是先世所配,放伊从良,为后来之善,其婢厶乙多生同处,劢力今时,效纳年幽,放他出离,如鱼得水,任意沉浮,如鸟透笼,翱翔弄翼。……择选高门,颇为贵室。后有儿侄,不许干论。一任从良,荣于世业。山河为誓,日月证盟”。

侯云策把手书写了两份,签上名字,盖上官印。

把这些手续拿给春兰秋菊,她俩命运就完全改变。

春兰不识字,茫然拿着纸。秋菊看完纸条,浑身发颤,最后掩面而泣。春兰扶住秋菊,急问纸条是何意。秋菊抽泣着,道:“阿郎将我们放为良民了。”春兰听到此言,初时未反应过来,后突然“哇”地哭了出来。

侯云策笑道:“春兰、秋菊都没有家人,我可以为你们置办一些田产,将来嫁入好人家。”

秋菊如被针刺,道:“我不嫁人,我愿意侍候阿郎一辈子。”

春兰道:“我从小没有父母、也没有亲人,这个世上只有阿郎对我们姐妹好,打死我也不离开阿郎。”

为妥善解决两女的问题,侯云策专门研究了大林律法。

从大武朝开始,社会风气崇尚风流,法律严禁重婚,但允许纳妾,而且不限人数。纳妾不仅是豪门权贵的事,有些小家小户也有一妻一妾。

在姬妾中,身份最高的是媵。媵是从嫁之意,后来常将媵、妾合称,并无十分严格的界限。媵、妾实是有一定区别,媵是正妻之外名分较高的侧室,一般人家没有媵的名位,大林制规定:亲王等可以有媵十人,二品官媵八人,三品及国公媵六人,四品媵四人,五品媵三人。这些媵各有品级、名位,此外就都算作妾了。

侯云策道:“依律法,我只能有一妻,陛下已经同意我和卫王之女的婚事,如你们原意,可作我的媵。”

两女听到此,惊喜万分,哪有不愿意之理,秋菊含羞道:“全凭阿郎做主。”春兰跟着道:“我也全凭阿郎做主。”

对于这个结果,两女先前想都不敢想,恍惚在梦里一般。

(第五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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