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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酒破青山(4 / 4)

少年刚好那几天,镇上总是人心惶惶,镇民私下商议着,要不要将少年赶出镇去。官府自然是不管的,又没有其他人接下这个烫手山芋,只能不了了之了。

日子一天天的过,少年也并没做出什么很出格的事情,只是每天从山里回来,会抱上小女孩的尸体,跪在镇口。

少年按市井里的规矩,拾个麦穗,拿快石头压在地上,“麦”音谐“卖”,这便是个卖身葬亲的意思。

青山镇上的人们,见少年懂市井规矩,连日来既不吵又不闹的,想必不疯不傻,也就都松了一口气。虽然就由着他每日这般跪在镇口,总有些不好看,会吓着那些慕名破青山酒而来青山镇游玩的佳人学子,镇子上的收入肯定会受影响。但是看着少年手中那血迹斑斑的铁剑,还有那双毫无生气眼睛,也就随他跪着去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活在在乱世之中大家都不容易......

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少年仍然没有把自己给卖出去,那个小女孩的尸体仍是每天在镇子口摆着。不是没有外乡来的好心人去问过价,哪怕是镇上的热心肠见那少年实在可怜,也想去全了少年的那份心意。只是......

只是少年要的价实在太高,高到让人觉得他根本就没想把自己卖出去,也根本就没想把身旁盖在草席下的那个已经死去的小女孩葬入土,哪怕有人打听出那个小女孩是他的亲妹妹。

纹银一百两。

纹银一百两?

一百两能干些什么?

一百两可以买上一百大坛上好的破青山,喝到醉生梦死。

一百两可以包下镇上最出名的青霞楼里所有的莺莺燕燕,连日欢歌,半月不止。

一百两可以买下镇子口老余头位置最好的酒肆,哪怕他总说自己家这店是百年老店。

一百两能干的事,实在太多太多,但绝不包括买下奇怪少年的那条命,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不值。

哪怕在方圆百里所有镇子中,稍显富余的青山镇,一百两仍然是笔巨款,不会有哪个傻子为了一点可笑的同情心出这笔钱,何况这少年看起来实在古怪的厉害,不爱说话,身边还总带着一把血迹斑斑的铁剑......

于是乎奇怪少年成了青山镇人们茶余饭后的笑谈,也成了往来游客眼中的神经病,偶有酒客会在喝多了之后骂上两句,但却再也无人问津,没人去管,渐渐的像是被人们遗忘了一样。

镇口的奇怪少年也许是被许多人给遗忘,但是老余头不会,因为他家的酒肆就在镇口,在最好的位置,这也是他平生最得意的事,但往常有多得意,如今就有多失意,或者还带着几丝愤怒,一切的一切全都是因为那个可以从他家酒肆之中远远望见的跪着的瘦弱身影。

初春的天,不算热,但尸体放久了总会烂的,所以青山镇的镇子口每天都有一股腐烂的味道在蔓延,老余头的酒肆里自然也有淡淡的腐烂味道在发酵着,这让他最近的生意差了不少,没有哪个外地游客愿意往他店里走,游客都往镇子里面走,希望离镇子口越远越好,离这股腐烂的味道越远越好。

老余头愤怒着、愤怒着,却也不曾赶走那个跪着的少年,反而每日会端上一小碗破青山,仍给那个少年。青山这地界,寒气重,不然镇上也不会家家户户都会酿酒,破青山这酒,祖祖辈辈传下来,早前就是用来驱寒的。

那少年伤好了没多久,平日里也没个正经住的地儿,上山下山,风餐雨露,身子骨里估摸着寒意太重......要是再给弄病了,死在了镇子口,自己这生意到底是做还是不做了!老余头仍是像往日一样,端着一小碗破青山,出了酒肆的门往跪着的少年那边走去,他低着头生气的想着,脚下却是不停。

走到近前,小酒碗还没来得及仍在少年面前,却发现他旁边多出了一个蹲着的身影,看着背影竟然是那个同样有些奇怪的少年郎——梅哥儿。

老余头抬起手,用力的揉了揉自己有些发干的老眼,好确认自己不是眼花了,因为他看到那个自己酒肆中难得的阔主哥儿......正在地上数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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