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碹他们提马牵狗往林子里奔,春华同程安之的丫鬟尾随在后,打猎是主子和爷们的事儿,庖厨还是她们做的多,这个名叫墨石的丫鬟可是个手艺很好的厨师。
她们两人结伴走马,这冬日的太阳暖熏熏的,墨石也有了好兴致哼哼,当然,声音不能很大,惊了鸟雀就不好了。
忽然的一瞬,前面五十米的地方响起了剧烈的欢呼声,只见一个容貌俊秀似二月柳叶的美少年一身红皮甲从前面飞奔而出,一只公鹿从左眼上插着一只箭,垂头挂在少年身后的马上,鹿的脖子已被人割开放过血,少年唇色艳红,显然是生饮鹿血,透着股子邪气。
他马飞跃过两人,随意的瞄了她们一眼,在春华以为她要离开的时候,他对着春华笑了,高俊的漠北汗血马打了个响鼻,惹气喷在春华的驽马脸上,叫马受惊的退后,他圈起鞭子指着春华,朝后面一马当先同众人说笑的李碹说,“二哥哥,这个宫女给我了。”
李碹先是一顿,随后双手抱起,抬头同李碚对视,“小弟,这是阿娘安排的,你是要抢我的东西”
从小长大,但凡李碹喜欢的,李碚从来都是双手奉上。
“二哥哥,你莫不是不喜欢我了,这只是个有意思的宫女。”硬的不行,李碚从不在意来软的,在别人的一片嘘声口哨声中软口撒娇。
“小贝听话,这是阿娘同舅舅的意思,原因,你应该比我更清楚。”没有人比他们更清楚李碚的任性,但李碚不能有个女奴王妃
“哼”李碚转向春华,“我是不是曾今在哪里见过你”
这问题究竟春华应该怎么样子答呢
她倒是因为李碚的身份将李碚认个不离十,但她现在的身份在这里,若是揭露了,将打乱于妈妈于奶奶们的生活,一家人可能卷入更多的风险,还有慕容铧,不管从哪里来说他对自己不错,他那样的身份查不出自己的来历
如今的过程就是变良为贱还送入宫廷,这本不是什么大罪,但在夺嫡白热化的这个时候,他不能有一丁点弱点。
“我生于楼兰,想来殿下是认错人了。”认识对她们彼此又有什么好呢,她所有的困难和变化的来源就是他的一时兴起,这样也罢,本就是三面之缘的陌生朋友。
“楼兰,”李碚转身,“我曾今认识一个同你很像的友人,可惜你不是她,那是一个有趣的朋友,若是有什么困难可到景阳院找我。”
同二哥哥这样像,像另外的人也正常。
时隔三年,他很有映像的就是那个女童活泼到眼珠子没有一刻消停,眼前温婉沉静的少女同她确乎是两个人。
春华看着那个曾今张扬任性像个龙虾的少年走远,三年时间,他经历过的事情不会比她少,大家都从无忧无虑的年少时光中走了出来。
出门在外野炊,春华跟在墨石身后,看着她熟练的将兔子用一根棍定住反手一剥,血淋淋的兔子掏出内脏,春华接过,闭眼往冰冷的溪水里搓搓,惹来墨石的窃笑。
“习惯了就好。”穷人的孩子,没有那么多的可怜不可怜。
“严格意义上讲,草也有生命,花也有生命,弱肉强食。”她看了看远处锦障里面在唱歌跳舞陪酒吟诗的女伎,觉得还是眼前的事情比较适合自己。
春华皱着眉头,将洗好的几只兔子放在铜锅里,又帮墨石在另外的大铜锅里拔野鸡毛,至于那头死不瞑目的鹿,早被几个贵族少年开膛破肚挂到火堆上烤全鹿了。
少年们出来郊游,带的丫鬟都是有用的,他们自己做的东西也就混个新鲜,至于味道,不过是做熟,这就需要巧手的厨子,但会带着歌姬的少年,需要红袖添香吃烧烤的对象自然不会是肥头大耳的粗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