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独自一人提着药箱去给维麦德上校看病,身边没有了护士冬娅,感觉有一种莫名的淡淡的失落。
这姑娘现在去哪儿?
她是不是在执行另一项惊险任务?
但愿一切平安……
来到小学校,他给维麦德上校用了一些磺胺,然后有意无意地把几张图片拿在手里摆弄。
这是人体皮肤的彩图。
维麦德看见了这些色彩艳丽的图片,登时眼前一亮。
因为特殊的“嗜好”,维麦德对于皮肤有一种超强的敏感,他象苍蝇闻见了大粪味儿一样,立刻就被吸引住了。
博士解释道:“这是我医学院的老同学,让我跟他探讨皮肤科有问题,说实在话,我对皮肤科不怎么感兴趣。那太枯燥了。”
“不,医生,”维麦德饶有兴趣地说:“我不同意你的看法,皮肤科是最意思的,它凝聚了医学的精华。”
博士装作惊讶地问:“先生,您原来是医学内行?”
维麦德说:“不,我只对皮肤感兴趣,尤其是人体皮肤。”
博士心里骂道:“屁话,皮肤科研究的就是人体皮肤,研究其他动物皮肤的那是兽医。”
他把那几张图片拿给维麦德。
维麦德看得津津有味,“您看,这一块皮肤最光洁,最柔软,我敢肯定,这一张是男性的,这一张是女性的,相对来说,女性腿上股骨中间这一块,质量最好,如果剔下来……”
博士听得一阵恶心。
同时脊背发凉。
你奶奶的,剔下来,把人股骨上的皮肤剔下来……也就你这种丧尽天良的禽兽能干出这种事来!看他兴趣盎然的模样,奶奶的,分明就是一副野狼模样。
我在跟一头恶狼探讨问题。
博士简直后悔刚才给他用磺胺了。(磺胺是治疗伤后感染的有效药物,博士是和冬娅学到的。他怕把维麦德快速治死,所以用了正确的药物。)
“先生,我有个建议,”博士说道:“您和我的同学深入探讨一下,怎么样?说实话,我懒得对没兴趣的东西发表意见。”
“好的,”维麦德竟然一口答应下来。
看得出,他对“皮肤科”真的一往情深。
博士赶紧说道:“这样吧,你把有关这方面的高见写封信,我寄给他,让他拿出具体的理论观点来,你们俩互通有无,共同提高。”
“唔……可以。”
很快,维麦德写了一封信,发表自己对于皮肤医学方面的见解。博士小心地把信揣起来。
心里长吁一口气。
没想到,自己的计划进行得如此顺利。
投其所好,这是最有效的策略,对付恶狼,最好的办法是拿出它喜欢的饵料,才能让它上当。
……
回去之后,博士赶紧照着维麦德的信,练习模仿他的笔迹。反复一遍遍地练习,尤其是维麦德的签名,很有自己的特点,把字母的勾弄得龙飞凤舞,非常潇洒。
模仿笔迹是件枯燥乏味的事,十遍百遍地写下来,很令人心烦,但是博士不敢偷懒放松,这是关乎自己生命的事情,练得好了,能救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