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初十,又到了刘学该穿越回现代的日子了,这天一大早张阿光就来到了信王府。在卸下三十万两银子后,马车装满货物便朝通州方向去了。
吃过早饭,刘学回到房间,启动了穿越。
睁开眼睛,刘学没有立刻回教室,而是待在原地适应了一会儿。穿越的过程不会给人带来什么不适感,但从另一个世界的另一种情绪转变成这个世界的这种情绪,这个过程是需要调整和适应的。
歇了大概五分钟的时间后,刘学掏出手机给李志浩打了个电话。上次他带到明朝的货物已经售卖了好几天了,每天明信楼的营业额都不低,再加上穿越过来之前张阿光又拉走了好几车的货物,现在他手里的货已经不多了,有几种甚至都已经售罄了,他急需补货。
“五哥,如果不麻烦的话,你就把给咱们供货的那几个厂子买下来吧,以后的货物我想打上咱们自己的牌子。”在明信楼大卖的时候,刘学就琢磨着要给自己卖的东西弄个品牌。现在卖的这第一批商品包装上是没有一个字的,光秃秃的看起来很难看。他想把自己的商品印上自己的品牌,然后不断的打造这个品牌,让这个品牌广为人知,让人们一听到自己的品牌就会产生一种高大上的感觉。
“可以,不过这需要一笔不小的资金,如果你真的想好了,我就去和那些厂子谈。”李志浩说道。
“嗯,那就麻烦五哥了,我还有课,先挂了。”刘学说道。
“行,你去上课吧,我这就去那几个厂子走一趟。”李志浩说完挂断了电话。对于刘学要收购那几家供货厂的决定,李志浩是赞同的。虽然不知道刘学要这么多货物是做什么用,但他从刘学要求货物白板包装和隐秘的仓库等一系列操作中猜测,这些货物应该是见不得光的。既然是见不得光的,是需要保密的,那么把提供货源的工厂掌握在自己手里便是一个明智的决定。
事情还真是多啊,李志浩想到。他既要协调货物,又要操持安保公司的成立,现在又要和那几个工厂谈收购,这一堆事情压下来,李志浩觉得自己都没时间去玩了。不行,必须找人来帮自己了,不然光靠自己一个人,别说玩了,就这些事情一时半会儿的他都做不完。
拿出手机,李志浩拨了一个号码。电话接通后,李志浩直接说道:“喂,三哥,江湖救急。”
李志浩嘴里的三哥叫冯旭,是他的大学舍友。要说这个冯旭也算个人物,家在华国南方一个小山沟里,他的家乡很穷,而他家在那个山沟里也属于比较穷的那一部分。
因为穷,冯旭上完小学就该辍学的。但是冯旭心中有一团火,他想要离开这个穷山沟,去外面看看世界的精彩。于是在小升初的那个暑假,十三岁的冯旭跟着村子里去外面打工的一个老表去了粤省。
两个月后冯旭回来了,他拿着自己初中三年的学费回来了。在家里,十三岁的冯旭又说服了自己的父母,然后他如愿以偿的上了初中。在此后三年的初中生涯中,冯旭是没日没夜的学习,这让他的成绩一直是那个镇中学的年级第一。为了挣生活费,每年暑假冯旭都会出去打工。打工不仅能赚钱买试卷,补贴家用,还能锻炼自己,监督自己,他要告诉自己,如果考不上大学,他的余生都会在这样的生活中度过。
经过不懈的努力,冯旭顺利的考上了县一中,然后又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成为了李志浩宿舍里的三哥。可以说这一路来冯旭都是开了挂的,所以在大学四年的生活中,冯旭依然开了挂。他先是把高三一个出了名难追的学姐追到了手,然后在大二的时候成功进入系学生会,成为了一个部门的部长。
虽然最后冯旭与学生会主席失之交臂,但他的名字在学校那也是响当当的,即便毕业半年了,一提起冯旭,学校里许多人仍然会为他竖出大拇指。
放下电话,冯旭给自己女朋友拨了个电话。“媳妇,浩子刚才给我打了个电话,他让我过去给他帮忙,我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