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没啥,你快忙你的。”王安着急的说道。
这娘们儿现在会使劲儿了,功力见长!
过了一会儿,王安感觉魂儿要飞了。
而木雪晴的魂儿似乎已经飞了。
好吧!咱们同归于尽吧!
清醒过来的王安,突然感觉“同归于尽”这个词儿,好像是用差地方了,没文凭确实不行。
不过也无所谓,快乐的目的达到了就行呗!
看了看趴在自己身上的木雪晴,好像已经晕过去了一样。
这娘们儿,就知道逞能,把自己先鼓捣晕了,这一天天的!
人这个东西,还是得学会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才行!
主动权,一定要抓在自己手里,两手都要抓,两手还都得灵活。
只有这样,财富之门,才会向你打开,还是四敞大开。
又是一番劳碌,再一次的把木雪晴鼓捣瘫了。
终于,王安也累了,感觉自己做神仙了!
摸索着从兜里掏出烟点上一根,“嘶噗.”!
嗯,没错,要的就是这个感觉!
饭后一根烟,飘飘就成仙,
事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
嗯,没毛病!
一根烟过后,王安搂着光溜溜的木雪晴,不知不觉的就进入了梦乡。
——
早上起来,又是美好的一天开始了。
吃过早饭,检查好进山的装备,想了想,壶里的酒没有了,便又灌了一壶酒扔在爬犁上。
酒这玩意儿,是东北人的最爱,可能说东北有点狭窄了,应该说是整个北方人的最爱,这可能是因为气候温度的原因。
王安可是知道,南方的广大人民相对于酒来说,爱好的是茶。
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嘛:万丈红尘三杯酒,千秋大业一壶茶!
这句话具体是啥意思,王安这初中没毕业的文凭属实没整懂,但王安就觉得这话说的很有道理。
反正王安不管是酒还是茶,都非常的喜爱!
就是茶票这东西属实难搞,重生这么久了,一口茶水都没喝上!
艹,真特么郁闷!
王安之所以赶山带酒,是因为对于赶山人来说,酒绝对是正儿八经的重要东西!
山里很多地方的气温,要比屯子里冷很多,那种被冻僵的感觉,是相当的难受。
但是不管多冷,一口白酒下肚,瞬间全身都是热乎的,这一点,对赶山人来说,酒不亚于是救命的东西。
一切准备就绪,跟家里人打声招呼,王安便赶着爬犁来到二大爷家。
由于没跟王利说要今天进山,所以王利早上就没早早过来。
今天王安是打算把另一波青羊打了,这样不但皮毛会多一点,最主要的是时间长了,那些青羊就没法掐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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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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