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自已直接抓走谢无畏的女人,然后栽赃给方九刀,那谢无畏恨死方九刀,自已再出手解救,谢无畏肯定感激自已。
想到这里,宋威抽了一口雪茄,得意的晃着脑袋,他熟读三十六计,这出无中生有,真是漂亮。
他脸上浮现一丝冷笑,按灭雪茄道:
“你们明天带几个人去楠花巷,将一个女人给我抓回来。”
这边方九刀也对林若棠感兴趣,
“是个聪明的女人。”
没收礼物,还告诉众人谢无畏没和自已有瓜葛。
而旁边的方士承知道林若棠长得貌美,心里有了一个主意,
“老大,这件事看来还得我去。”
虽然方士承阴险又好色,但是他这卖相还是不差,看起来像个斯斯文文的读书人,一般女人都吃这一套。
至少方士承对自已很有信心,没有女人能逃出他的手心,一想到能勾搭谢无畏的女人,他心里就火热。
晚上,谢无畏回来,还提着烧鸡。
林若棠已经做好饭菜,他难得这么早回来,越是乱世赌场生意越好,到了晚上人更多,更乱,他大多时候都留在赌场。
这次回来,也是巷子里有人给他报信,说是大当家的人来过。
“今天白天是不是有人来了?”
见他回来,林若棠连忙多拿一副碗筷,又端上一碟咸菜。
“是啊,是一个叫菲菲的女人,说是大当家叫她来的,给我送礼,还要和我一起喝咖啡,我也听说大当家和二当家不和,我担心对你不利,我没收那些东西。”
谢无畏夹了一点咸菜,就刨了一大口饭,他知道林若棠对吃饭很执着,要是哪天少吃一顿,一天情绪都很低落。
林若棠认为这是自已这是饿怕了,或者创伤应激。
见谢无畏不吃烧鸡,林若棠连忙夹一块肉给他,
“你快吃肉啊。”
林若棠小嘴油乎乎的,眼底满是喜悦,看得出来很喜欢吃烧鸡。
烧鸡很小,也就成年男人巴掌大,一个人都不够吃。
不说烧鸡,就是鸡蛋都很稀少,至少林若棠这么久只买到两次鸡蛋。
谢无畏英气眉头皱了一下,快速拉开碗,夹了一筷子白菜,
“我在那边天天大鱼大肉,现在想吃点素。”
林若棠美滋滋地收回那块肉,继续吃起来。
谢无畏说得也不错,他天天在那边跟着小弟们一起下馆子,担心林若棠舍不得吃肉,这才带着烧鸡回来。
吃完饭,谢无畏说起这件事,
“大当家那边的事,明天我去处理。”
晚饭后,林若棠要进行一天的学习,她坐在书桌前。
这个时候,谢无畏拿出一份报纸,
“一分钟,找出里面有多少个“的”。”
林若棠立马接过报纸,快速地浏览一遍,心里不停默数,
“一共有六十三个。”
她还没发到一分钟,十秒她就答出来了,谢无畏心里震惊一下,这报纸是自已无聊时候数过,确实六十三个。
他眸子闪了闪,还要再确定一下,
“我记得只有六十二个。”
林若棠听闻,一脸自信地回答:
“你肯定没算标题。”
谢无畏收起报纸,神色不变,但是心里却惊喜,看来林若棠的记忆很好。
这很重要,关键时候,很多情报都是要靠他们记下来,再传递出去。
林若棠又学了很多的密语和加密方法,也学了摩斯密码,这是最简单的加密方式。
第二天,谢无畏就去了方九刀的老宅。
而方士承也到楠花巷,他心里认为自已不比谢无畏这莽夫差,要是能拿下谢无畏的女人,那谢无畏在他眼里算个屁。
方士承心里嫉妒谢无畏,这小子有什么才能,居然得这么多人看重和佩服。
而他注定扑空,因为林若棠已经出门逛街了。
林若棠自已做的内衣怎么穿都不舒服,一咬牙,一跺脚,决心拿出五块大洋去新大商场买衣服。
商场人来人往,林若棠买好内衣,又想到买一块香皂。
正在她挑香皂的时候,察觉不对劲。
她拿起小镜子往后看去,看到两个穿着粗布短褂的男人,在人群中看了自已几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