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王之好赐肉修,则饔人共之。
饔人者,内饔之属人也;使内饔共好赐肉修,则王所好赐,亲而私之故也。
外饔,掌外祭祀之割亨,共其脯、修、刑、膴,陈其鼎俎,实之牲体鱼腊。凡宾客之飧饔、飨食之事,亦如之。邦飨耆老、孤子,则掌其割亨之事;飨士庶子亦如之。师役则掌共其献、赐脯肉之事。凡小丧纪,陈其鼎俎而实之。
耆老、孤子,盖所谓死政之老与其孤也。外饔言飨耆老、孤子,而士庶子亦如之;酒正言飨士庶子,而后言飨耆老、孤子。外饔掌饔,饔以养之为主。酒正掌酒,酒以礼之为主。
亨人,掌共鼎镬,以给水火之齐。职外内饔之爨亨煮,辨膳羞之物。祭祀共大羹、铏羹;宾客亦如之。
荀况曰:“大飨先大羹,贵饮食之本也。”夫大羹,肉湇也,不致五味;凡所以荐鬼神、养宾客,则必共之,非特共之又贵而先之者,古之时禽兽尝偪人矣,圣人教之田罟,则亦以除患故也。未知火化,非所以养生;修火之利,则使之免死而已。当是时,人知食肉而饮其湇,其相养亦足矣。及至后世,阻威役物,暴殄生类,以穷鼎俎之欲,虽圣人复起,亦无如之何矣!则亦因时之宜,为制贵贱之等,使无泰甚而已。然则庶具百物备者,岂以为吾心如是而后慊哉?其势有不得已尔。故每于为礼本始以示之,使知礼意所尚,在此不在彼也。
甸师,掌帅其属而耕耨王藉,以时入之,以共齍盛。祭祀共萧茅,共野果蓏之荐。丧事,代王受眚烖。王之同姓有辠,则死刑焉。帅其徒以薪蒸役外内饔之事。
公田谓之藉,以其借民力治之故也;王所亲耕谓之藉,则亦借民力终之故也。王有王之藉,侯有侯之藉,故甸师所耕耨,谓之王藉。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而王必亲耕以共齍盛者,以为祭弗自致焉,则犹不祭;以此率天下,则耕与养知劝矣。祭祀共萧茅者,萧合脂,与黍稷焫之以祭,《诗》所谓“取萧祭脂”是也。凡鬼享裸鬯求诸阴,焫萧求诸阳,索祭祝于祊求诸阴阳之间,游魂为变,无不之,无不为也;故求之不可以一处。茅藉以缩酒者,藉何所不可,而必以茅,则其为体顺理直,柔而洁白,承祭祀之德当如此。共野果蓏之荐者,为其非场圃所出,故称野焉,荐于王藉共之,则尽志而已,受眚,则以眚为在己;受烖,则服烖而弗拒;使甸师代,则以方宅丧不可接神,而甸师掌共祭荐之物,神所依故也。王之同姓有辠,则死刑焉者,刑于隐也;刑于隐,而必于甸师,则亦以甸师共祭荐之物故也。共祭荐之物,所以事宗庙;宗庙之亲,而致死刑焉,则正法然后能保天下国家;能保天下国家,然后宗庙可得而事也。然则亲而致死刑,乃所以事宗庙也。
兽人,掌罟田兽,辨其名物。名献狼,夏献麋,春秋献兽物。时田则守罟;及弊田,令禽注于虞中。
冬献狼、夏献麋者,冬物成之时,狼残物之尤者;夏田稼之时,麋害稼之众者;《春秋》书“多麋”,为是故也。各于其尤害物之时,罟而献之,明设官主,以除民物之害。春秋献兽物者,《雍氏》“春令为阱擭之利于民者”,则春献兽物亦以除害,与雍氏为阱擭同意。《大司马》秋田罗弊,则秋献兽物,自其用罟之时。及弊田,令禽注于虞中者,令田众以所获禽,置虞旗所植之中野;谓之注,则众赴而投焉,若水之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