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曰:置兵部流内铨,以代三班及置南曹。
臣某曰:三班院无以异于兵部流内铨,何必以代三班乎?今三班自无阙事,而又增置南曹,则非省官之意。
《议》曰:废江淮荆浙发运使。
臣某曰:江淮荆浙发运使尝废矣,未几复置者,以不可废故也。盖发运使废,则其本司职事,必令淮南转运使领之。淮南转运所总州军已多,地里已远,而发运司据六路之会,以应接转输及他制置,事亦不少。但以淮南转运使领发运,则发运一司事多壅废。此盖其所以废而复置也。臣比见许元为发运使时,诸路有岁歉米贵,则令输钱以当年额,而为之就米贱路分籴之,以足年额。诸路年额易办,而发运司所收钱米常以有余,或以其余借助诸路阙乏。其所制置利便,多如此类。要在拣择能吏以为发运而已,废之不为便也。
《议》曰:废都水监。
臣某曰:都水监亦恐不可废。今议者以谓比三司判官主领之时,事日烦,费日广,举天下之役,其半在于河渠堤埽,故欲废之。此臣之所未喻也。朝廷以为天下水利领于三司,则三司事丛,不得专意。而河渠堤埽之类,有当经治,而力不暇给,故别置都水监,此所谓修废官也。官修则事举,事举则虽烦何伤?财费则利兴,利兴则虽费何害?且所谓举天下之役,半在于河渠堤埽者,以为不当役而役之乎?以为当役而役之乎?以为不当役而役之,则但当察官吏之不才,而不当废监;以为当役而役之,则役虽多,是乃因置监,故吏得修其职而无废事也,何可以废监乎?且今水土之利,患在置官不多,而不患其冗也。
《议》曰:合三部句院。
臣某曰:三部句院臣未知其详,然恐由近岁三司帐籍钩考之法大坏而不举,故三司句院有事简处。若不然,则此三部勾院理不可合。
《议》曰:提举百司,不当用内制,但用如张师颜者。
臣某曰:提举百司多用内制,而今患其与三司并行指挥,库务异同难禀。臣以为唯权均体敌,乃可以相检制,事有异同,则理有枉直。近在阙门之外,则非理皆得上闻,库务官司,亦何嫌于难禀?今若只用如张师颜者一人与三司表里纲纪细务,则恐与三司权不均、体不敌,虽足以纲纪细务,而三司措置,百司失理,莫能与之抗议。今使内制一人总其权以敌三司,又使如张师颜者一人躬亲点检细事,小既足以究察诸司奸弊,大又足以检制三司。如此处置,未为失也。若以为费而当省,则提举百司,于内制但为兼职,废之何所省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