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雠解
或问复雠,对曰:非治世之道也。明天子在上,自方伯、诸侯以至于有司,各修其职,其能杀不辜者少矣。不幸而有焉,则其子弟以告于有司;有司不能听,以告于其君;其君不能听,以告于方伯;方伯不能听,以告于天子,则天子诛其不能听者,而为之施刑于其雠。乱世则天子、诸侯、方伯皆不可以告。故《书》说纣曰:“凡有辜罪,乃罔恒获。小民方兴,相为敌雠。”盖雠之所以兴,以上之不可告,辜罪之不常获也。方是时,有父兄之雠而辄杀之者,君子权其势,恕其情而与之,可也。故复雠之义,见于《春秋传》,见于《礼记》,为乱世之为子弟者言之也。
《春秋传》以为父受诛,子复雠,不可也。此言不敢以身之私而害天下之公。又以为父不受诛,子复雠,可也。此言不以有可绝之义,废不可绝之恩也。《周官》之说曰:“凡复雠者,书于士,杀之无罪。”疑此非周公之法也。凡所以有复雠者,以天下之乱,而士之不能听也。有士矣,不使听其杀人之罪以施行,而使为人之子弟者雠之,然则何取于士而禄之也?古之于杀人,其听之可谓尽矣,犹惧其未也,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今书于士则杀之无罪,则所谓复雠者,果所谓可雠者乎?庸讵知其不独有可言者乎?就当听其罪矣,则不杀于士师,而使雠者杀之,何也?故疑此非周公之法也。
或曰:世乱而有复雠之禁,则宁杀身以复雠乎?将无复雠而以存人之祀乎?曰:可以复雠而不复,非孝也;复雠而殄祀,亦非孝也。以雠未复之耻,居之终身焉,盖可也。雠之不复者,天也;不忘复雠者,己也。克己以畏天,心不忘其亲,不亦可矣!
推命对
吴里处士有善推命知贵贱祸福者,或俾予问之,予辞焉。他日复以请,予对曰:“夫贵若贱,天所为也;贤不肖,吾所为也。吾所为者,吾能自知之;天所为者,吾独懵乎哉!吾贤欤,可以位公卿欤,则万锺之禄固有焉;不幸而贫且贱,则时也。吾不贤欤,不可以位公卿欤,则箪食豆羹无歉焉;若幸而富且贵,则咎也。此吾知之无疑,奚率于彼者哉?且祸与福,君子置诸外焉。君子居必仁,行必义,反仁义而福,君子不有也,由仁义而祸,君子不屑也。是故文王拘羑里,孔子畏于匡,彼圣人之智,岂不能脱祸患哉?盖道之存焉耳。”
曰:“子以为贵若贱,天所为也,然世贤而贱,不肖而贵者,亦天所为欤?”
曰:“非也,人不能合于天耳。夫天之生斯人也,使贤者治不贤,故贤者宜贵,不贤者宜贱,天之道也;择而行之者,人之谓也。天人之道合,则贤者贵,不肖者贱;天人之道悖,则贤者贱,而不肖者贵也。天人之道悖合相半,则贤不肖或贵或贱。尧、舜之世,元凯用而四凶殛,是天人之道合也;桀、纣之世,飞廉进而三仁退,是天人之道悖也;汉、魏而下,贤不肖或贵或贱,是天人之道悖合相半也。盖天之命一,而人之时不能率合焉,故君子修身以俟命,守道以任时,贵贱祸福之来,不能沮也。子不力于仁义以信其中,而屑屑焉甘意于诞谩虚怪之说,不已溺哉!”
使医
“一人疾焉而医者十,并使之欤?”
曰:“使其尤良者一人焉尔。”
“乌知其尤良而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