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为十五篇,除了总篇《国法》,还有关于皇帝、国家、边境安全的《国家安全法》;反对分裂国家领土主权、定位与惩治卖国贼的《锄奸法》;关于教育制度的《教育法》;关于军队的《大唐军法》;关于官员设置、任免、职能及惩治贪官枉法的《职制法》;关于户籍、土地、赋役、婚姻、家庭等民事《民法》;关于饲养牲畜、库藏管理,保护官有资财不受侵犯的《财产法》、关于治安的《治安法》…
名字听上去与《武德律》大同小异,但内容却天壤之别。
内容都是常见,却还没有出现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大多都如义务教育一样,人人耳熟,只要稍作解释就能明白。
这也是柴令武理想中的制度,他所书写的内容简单易懂,不将律法复杂化,每条每款清清白白、清清楚楚。哪怕不识字的老百姓,只要听了,也知道是怎么回事。而不像《武德律》深奥模糊,一句话可以解读成多个意思。
李世民作为一个皇帝,自然知道清晰明了的好处,对于规章制度的理解,也有着超乎常人的见地。每每开口询问,都问到了点子上。
柴令武一一解答。往往他指出一二,李世民就能全盘意会。
一系列丛书,二十五本,几十万字。
李世民当然不可能在一天内看完,所以反复观看着前三篇,做到了然于心。
如此与柴令武针对这一本超时代的书籍,废寝忘食的讨论求解,直至黄昏,方才欲罢不能的停止了研讨。
合上书籍的那一刻,李世民脑海中都是书中要点:“我如此认真的,竟然无法全窥这三篇之神妙,便是称之为‘宝书’,都是对《法律》的亵渎……”
他深深的看着柴令武,目闪异彩,道:“令武,这些真是你一人所写?太不可思议了……”他说道这里,都不知如何用语言来形容了。
书中的知识点全是后世精华,一旦问世,必将轰动大唐官场,而柴令武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孩,且编写的时间又短,到时候必然有人以此置疑,所以,他心中也准备好了说词,点头道:“一字一句,确实是我亲笔所写。不过大部分是在历朝历代制度的基础上进行补充、细化、创造…”
“剩余的小部分则是从一个个王朝强盛、衰弱、灭亡领悟出来的…这些制度的存在,或许不能阻止秦、汉、魏、晋、北周、隋等王朝的灭亡,但至少可以延缓其灭亡的时间。”
“令武真是天纵英才!”
李世民被柴令武的‘奇思妙想’震撼了,别人读史,读过就过了,顶多为某个王朝的灭亡写下一两首诗来感叹一番。但是柴令武读史,却从中寻找原因并罗列应对之法,这种读书法让他耳目一新,大有醍醐灌顶之效。
《法律》的内容虽多、虽实用新颖,但逐条推敲的话,都有脉络可循。即便最奇特的‘义务教育’,在李世民看来,都是柴令武站在朝廷的角度上,针对门阀兴起之畅想。
这么一想,李世民只能把柴令武当作是一个很会读书的天才。
这一点,从他用孔圣人的‘有教无类’核心思想去批判‘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便可看出,对李世民的启发也很大。
于是也没有多问,接受了这个说法。
况且柴令武终究太小了,即便再如何天资过人,也不可能创出如此多的制度。他能够将历朝历代制度之长融为一炉,补充、细化、创造出一套如此厉害的律法书,堪称是逆天之举。
这水平与速度,比起五年毫无所得的长孙无忌不知强到了十几倍。
就在这时,突然得到长孙无忌求见的求见的消息。
李世民、柴令武均是一怔。随即李世民大喜着请他入内,然后对柴令武道:“齐国公精通律法,堪称本朝之最。看看他对你的《法律》有什么意见。”
柴令武脸色古怪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