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大案(2 / 4)

为了向父亲尽孝,而甘愿违背法律、甘愿接受法律惩罚,更是一种孝道的体现!

所以,儿子为了给父亲尽孝,才间接、不得已,在一定程度上违反法律的,在如今汉室基本不会受到惩罚。

以孝治天下嘛。

孝字大过天,甚至大过法。

孝,就是汉家最大的法。

就连堂堂天子之身,都要被这一个字压得直不起腰、挺不起身。

这,还只是子女与父亲之间的关系,以及‘孝道与法律之间’的存在关系、先后排序。

妾室与丈夫、奴隶与奴隶主,就更是一边倒的绝对从属关系了。

前者不必赘述——在这‘夫为妻纲’,妻子都无法在丈夫面前获得平等地位的古华夏,本身就是以私人财产性质存在的妾室,就更没有任何反抗丈夫的话语权了。

在后世,某些影视剧作品中,会出现妾室与正妻争宠,以至于男主角宠妾灭妻,更或是宠爱妾生子、厌恶妻生子的桥段。

然而事实上,这种情况在真实的华夏历史上,却是几乎不可能发生的。

因为在后世人的思维逻辑、脑海路当中,妾室,是小老婆。

小老婆也是老婆。

虽然没有正室‘大’,但也终归是一个层面的东西、一个物种,不过就是大小——类似百元大钞和五十元、二十元之间的差距。

然而,真实的情况却是:无论是在男主角,还是在正妻——乃至于妾室自己的眼中,妾室,都是毋庸置疑的财产。

妻,是娶回来的,是嫁过来的;

是三媒六娉、三书六礼‘求’来组建家庭的。

而妾,则是买回来的。

就像出门上街,看到了一个可爱的小猫或小狗,想带回家好好撸一撸,便花钱买下。

买回家之后,是喂狗粮还是喂骨头,是当儿子养还是当畜生养,是让它看门还是撅屁股,自然都是由花钱把它买回来的主人说了算。

听话了,就给扔块骨头,夸两声‘好狗’,甚至是搂一搂,鼓励鼓励,带着出去散散步。

不听话了,就踢一脚、扇一巴掌,更或直接起锅烧油,也没人能挑出毛病。

——狗听不听话,不重要。

你起锅烧油,对这条狗公不公平,也同样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条狗,是你花钱买回来的。

你对这条狗,拥有者绝对支配权。

是养着做宠物,还是宰了做口粮,全看你心情。

在这种情况下,后世那些影视作品当中,动不动与正妻争宠,甚至是迫害正妻上位的妾室,就变得多少有些搞笑了。

——宅斗?

你的卖身契,你的‘人口归属权证书’,是在人家手里攥着的!

你特么每天早上、晚上,都要跪着给人家捏腿的!

捏的时候,手上的力道轻了重了,甚至是表情不好看了,说打你一顿就打你一顿,说把你打死就把你打死,半点商量都没有。

宅斗?

争宠?

三棍打散绿茶魂,长官我是老实人,才是妾室最真实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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