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家不高兴了,看你不顺眼了——甚至于,仅仅只是有那么一瞬间,觉得打死你还挺好玩儿的;
那么恭喜你:你游戏要重开了。
没有人会在意你、在意一个奴隶的死活。
就连官府,也不是为了给你做主,而向奴隶主了解你的生存状况;
而是因为你若还活着,奴隶主就需要继续缴纳奴隶税。
如果你死了,这笔税就不用再叫了。
所以官差上门、登记,检查你的尸体,纯粹就是为了确定:你是真死了。
而不是奴隶主为了逃税,扯谎说你死了。
仅此而已。
如此卑贱的社会地位,被纳入‘非公室告’的范围,也就是可以预见得了。
即:奴隶状告主人,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地方官府都绝不能听取、采纳;
而是应当将打算状告主人的奴隶,打板子扔出衙门。
至于你说,奴隶主是打算谋反,亦或谋朝篡位?
不好意思,还是一样。
做奴隶,就应该对奴隶主忠心。
做子女,就应该对父母有孝心。
哪怕主人、父母要谋朝篡位,要举兵造反,作为奴隶、子女,也应该先父母/主人之忧而忧,后父母/主人之乐而乐。
这个时代的主流价值观,首先要求奴仆忠于主人、子女孝顺父母。
而后,在此基础上,才要求所有人忠于社稷,忠于君王。
在这种情况下,非公室告这种‘诉讼权否定’制度的存在,也就是可以理解得了。
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一个胆敢状告主人——宁愿被官府乱棍打死,也要状告主任的奴隶,才会那么的引人注目。
和百姓除非活不下去,否则就不可能造反一样。
若非别无他法,奴隶也同样不可能在‘非公室告’的范畴内,没有意义的状告自己的奴隶主。
既然告了,那就说明这个奴隶,受到了骇人听闻的非人待遇,以至于他宁愿拼死,去争取一个约等于零的可能性,也不愿继续忍气吞声。
于是,汉天子荣四年夏,河东郡。
奴隶栾大,状告主家师氏,伙同郡守周阳由,篡改履历籍簿!
原本汉人出生的奴隶,在掌握财富的师氏,以及掌握权力的周阳由合力‘编排’下,最终被记录为了外族奴隶!
这样做的目的显而易见——是为了按照天子荣所颁行的新制度,来占‘外族奴隶减免奴隶税’的便宜。
结果奴隶栾大,实在实在忍不下去了;
又不敢再河东郡告,便跑到了隔壁的河内,一直诉状,将主家师氏和河东太守周阳由,都一纸诉状给告了上去。
状告动机,栾大也说的很明白:委身为奴,已经很对不起列祖列宗了。
再被师氏、周阳由归为外族蛮夷,栾大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做奴隶哪怕卑贱,也终归是汉人奴隶,不是完全不能接受。
可你师氏、周阳由,居然把俺栾大的身份窜改成蛮夷?
这不是拿人当霓虹人整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