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的封皮是褪色的暗红色硬皮,边缘因长期使用而磨损发白。
将其翻开,内页纸张已经泛黄发脆,部分页角有明显的烧灼痕迹。
而比起其中的内容,高异更先认出来的是字迹。
在之前渡鸦送来的东西中,包含了本体高异在洞穴内发现的信件。
上方的笔迹,虽然因情绪激动而飞舞和扭曲,不太好辨认
但高异依旧可以确认,写那封信的,和在这笔记本上记录的,是同一个人。
也就是说,这红皮笔记本的主人就是那位名叫宋薇的老妇人........
看样子监视的主力,也就是她了。
深吸了一口气,高异开始正式阅读笔记本上方的内容。
最先让他感到惊叹的,是时间跨度。
从头尾的日期来看,这个笔记本的记录时长居然超过了十年。
最早记录开始时,家中的儿子孟鸿宇还是个中学生,那个卧室也只有他一个人住。
而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这位母亲已经在夜以继日地记录孩子的起居。
其中的内容称不上多么诡异,但繁琐细致到令人心生恐惧。
“1993年4月15日”
鸿宇今天放学又晚了十七分钟。
我躲在槐树后面看得真切,他和那个扎马尾的女生在校门口说了好久的话。
回来问他只说在问作业,可我从他书包暗袋里摸出张票根,是村头放的什么电影,我路过看到过一次,男男女女搂搂抱抱的,能有什么好货,一定不能再让鸿宇看这些。
“1993年9月3日”
今晚我给鸿宇洗澡的时候,发现他身上有淤青,问他时他说是摔了一跤,怎么可能摔成那样。
我跟当家的说,当家的却说男孩子都是那样,叫我少管这些。
我怎么可能少管?
一定是班上那些混混带坏鸿宇的,鸿宇不是会打架的孩子,我得去再找他班主任一趟。
“1994年1月15日”
鸿宇的班主任在家长会上告诉我,最近鸿宇跟班上一个女孩子走的很近,让我多关心下,让孩子专心学习。
那怎么行???!!!
我连夜用红布缝了七个护身符,里面塞了庙里求来的雄黄和朱砂,今早趁鸿宇睡着时全缝在了校服内衬里。
当家的说我疯了,可他没看见那女生看鸿宇的眼神,活像要吸人精血的狐狸精!
“1994年9月24日”
陶家那个丫头穿红毛衣来吃饭,鸿宇眼睛都看直了。
当家的还夸她贤惠,没看见她给鸿宇夹菜时小拇指在勾人吗?
我在厨房切水果时故意划破手指,血滴在她那碗银耳羹里——这种不检点的丫头就该吃点血光之灾。
菩萨保佑,一定要让鸿宇醒悟过来,不能被狐狸精勾走了。
(下一页贴着张泛黄的毕业照,前排一位女生旁边写着“陶诗”二字,其的脸部被钢笔画满叉痕)
看到这,高异略微停了一下,抬起头看向一旁又给自己点上了烟的菲菲:
“也就是说,这家里的小夫妻,实际上学生时代就认识了?”
高异当然还记得,这位陶诗就是那位鸿宇的妻子,也是家中所有照片内被涂去脸部的女性。
“是啊,没成为婆媳的时候,这婆婆就开始恨那个陶诗了——我感觉她倒不是多讨厌那女生,只是看不得她的宝贝儿子被人抢走哟——”
菲菲深吸了一口,将烟雾吐在半空中,眼神飘忽着,明显回忆起了什么。
看样子这“血月飨宴”中的故事,也让她回忆起了自己的某些经历。
对此,高异肯定是不方便发表什么看法的。
他只是默默地再次低下头,和文小红一起阅读起红皮笔记本上之后的内容。
似乎也是在这个时间点,鸿宇升入了高中,而那位陶诗也同样升学,并跟孟鸿宇再次成为了同学。
而那两位年轻学生的情愫,也在这样的朝夕相处间愈发明显。
随之而来的,是那位母亲宋薇的暴怒和逐渐癫狂。
“1995年6月18日”
陶家那个贱人今天居然敢在校门口等鸿宇!
我躲在槐树后面看得清清楚楚,她手里还拿着个绣了鸳鸯的荷包,说什么是她自己缝的,当作礼勿。
那荷包针脚歪歪扭扭,一看就是故意装笨来勾引鸿宇!
晚上开始,鸿宇随时把那荷包带着,跟中了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