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我家在内,一共有6户被断水断电。”
“原因是我们从年后开始,就没再交过物业费了。”
金胜继续问道:“为什么不交呢?”
罗女士立即解释道:“我们这个小区从建成到入住,已经有15年的房龄了。”
“最近这两年,是各种问题频出。”
“电梯三天两头的坏不说,每次维修过后也顶不了多久。”
“家里有老人孩子的,被困在里面不是一次两次了。”
“特别是我们这些住在6楼以上的。”
“还有单元门口垃圾桶,本来都是一天一清。”
“从前年6月份开始,变成了两天一清。”
“物业给出的原因,是为了降低小区‘垃圾清运费’。”
“还有我们顶楼那个水塔,原本每半年便需要清洗、消毒。”
“就在年后没多久,我楼上邻居小孩太口渴,喝了没烧开的自来水。”
“结果当天晚上就上吐下泻,直接送进了医院。”
“后来才知道,水塔已经一年多没清洗了,里面有两只泡烂的死老鼠。”
“你说这恶不恶心。”
“所以我们6/7/8这三层的6户业主,便一致决定,如果物业不把电梯弄好,那物业费暂时就不交了。”
此时公屏上,很多人都感同身受,纷纷吐槽对小区物业的不满。
比如:不让外卖小哥进来、自家车位经常被占、中间水池都臭了也没人管.......
看来天下苦‘物业’已久啊!
金胜继续问道:“那你父亲生病的事情,物业知道吗?”
“肯定是知道的,我爸有一次就是被困在了电梯里,还好消防来的及时,否则后果不敢想象。”
“你那天不是找了护工吗?为什么断电之后她不清楚。”
罗女士接着回道:“我爸9点半吃了药就会睡着,这是一直以来的习惯。”
“护工检查完仪器正常后会回自己家,等第二天早上8点半才会过来。”
“前面有几次也是这样。”
金胜听完后心里有底了。
但毕竟是免费的法律咨询,还是点到为止就好。
组织了一下语言后,金胜开口道:“是这样的......”
“《民法典》944条,明确规定了物业不能以停水、停电等方式来催缴物业费。”
“所以物业这个行为,毫无疑问属于违法。”
“造成的一切损失,都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至于令尊的事情,则涉及到了《刑法》中的相关规定。”
“治安所眼下‘不予立案’,你可以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7天内,提出复议。”
“并向同级的检察署提交立案监督申请。”
“如果都没有效果,你也可以直接提起‘刑事自诉’。”
说到这里就差不多了。
罗女士沉吟道:“金律师,其实物业那边找过我,提出所谓的‘人道主义’赔偿。”
“但被我直接给拒绝了。”
“虽说我父亲得了绝症,本来就命不久矣。”
“可被人故意切断供电......我真的过不了自己心里那一关。”
金胜对此不予置评。
人心....本就是这个世界最难以捉摸的东西。
很多时候不是无法和解,而是价钱没到位。
‘争夺遗产’的戏码,那可是电视荧屏上长盛不衰的剧情。
普通人家也好,豪门大户也罢。
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干不出的。
金胜看了一眼时间,差不多可以下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