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律师,能不能麻烦你个事儿?”
“请说.......”
唐启平露出一个笑容道:“帮我约一下蒋主任。”
“有些事,我希望能当面和他汇报。”
金胜眉头微皱了一下,这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啊!
本以为借张虎皮,冲击一下‘简单模式’。
没成想,他竟然想要直接见老虎......
这就有点不好玩了。
金胜忍不住抿了下嘴唇。
唐启平注意到这个小动作后,误以为金胜这是在为难。
干脆心一横道:“金律师,其实这次我要汇报的事情,与你也有一点关联。”
“哦.....与我有关?”
金胜眉头一挑,故作惊讶道。
唐启平郑重点头道:“对.....”
“自从上次你跟我提过‘江悠悠’这个名字,我们便打开了冯伟伦的手机。”
“在上面,发现了一些非常重要的新东西。”
“至于详细内容,请恕我无法直接明言。”
“但我可以提示一点,这些东西,是你所希望得到的。”
“甚至.....还有针对你个人的方面。”
这语气,怎么感觉有点像在骗小孩子。
金胜何尝不明白唐启平说的是什么。
不就是赵东民和江悠悠商量,把自己搞死搞残废嘛。
多大事儿啊!
思索片刻后,金胜回道:“唐队,事情我可以答应您。”
“但我只能去试试,并不能保证什么。”
唐启平挤出一丝笑容道:“没事,我能理解。”
“金律师愿意转达,就是在帮忙了。”
其实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冯伟伦和邹敏两人,非得把证据交到‘蜀黍’手上。
直接给金胜不行吗?
结果搞成现在这么复杂。
要知道一点,冯伟伦在江悠悠家里卧室,利用针孔摄像头偷拍,在她手机上安装偷听软件,这是违法的。
严重侵犯他人隐私。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全都属于非法证据。
私人拿去操作,吃力不讨好。
以赵东民背后的能量,能不能定罪还是两说。
就算可以.....等提起公诉的时候,对方律师轻松就能打掉。
现在就是在利用‘命案’,进行合法化操作。
一定是要唐启平在侦查过程中找到,而不是直接拿去举报。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跟重大刑事案件相关联,能起到绝对性作用的‘非法证据’,法院基本上都会采纳。
能想到这一点,看来冯伟伦和邹敏两人,着实费了不少脑细胞。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
我在酒店房间中安装摄像头,目的是为了偷拍。
结果一个不小心,拍到了犯罪现场。
你说蜀黍费尽千辛万苦拿到后,能不能用来作为嫌疑人的定罪证据。
答案自然不需要多说。
这个,就叫做非法证据的‘合法化’。
为什么很多法律从业者,基本上不会看那种律政剧。
一眼望去,全是漏洞。
毫无观赏性可言。
你以为编剧傻,想不到这些吗?
其实不是.......
因为大结局要‘正确’,他只能这么编。
否则过不了审。
金胜自己也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