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着这颗狼牙,眼神里闪过一丝悲伤,但很快,那丝悲伤就被一种更坚韧的东西所取代。
她想起了哥哥。
想起了哥哥是如何用最笨拙、最直接的方式,保护了她二十年。
给她买糖葫芦,雨天背她回家,把所有欺负她的小混混打得满地找牙。
他从没说过什么大道理,他只是把她护在身后,然后对全世界说:“这是我妹子,谁动她我跟谁玩命。”
她又看了看身边的商大灰。
这个憨货,跟她哥真像。
一样的笨,一样的直,一样的不知道什么叫浪漫。
但他们都会用自己的身体,组成一道最坚固的墙,把所有的风雨都挡在外面。
她忽然明白了。
所谓“爱”,不是什么风花雪月,不是什么山盟海誓。
爱,就是最原始的“护食”。
就像一头野兽,死死地守着自己窝里的幼崽,守着自己找到的食物。
谁抢,就咬谁。
就是这么简单,这么不讲道理。
她把狼牙重新放回口袋,然后抬起头,看向礼铁祝。
“队长。”她轻声说。
礼铁祝抬起头,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里,带着一丝询问。
“我们三个,现在就像一家三口。”姜小奴的语气,平静得像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礼铁祝一愣。
商大灰也一愣。
“商大灰,是咱家的顶梁柱,是那个只会闷头干活,不知道怎么表达,但家里没他就得塌的爹。”
商大灰挠了挠头,嘿嘿傻笑了一下,好像还挺骄傲。
“我,是那个操持家里,算计着柴米油盐,嘴巴有点碎,但能让这个家不散的娘。”
“而你,队长,”姜小奴看着礼铁祝,一字一顿地说,“你就是咱家那个……最不省心,总想出去闯荡,被人骗了还觉得是为梦想窒息,但终究会回家的……大儿子。”
“噗——”
礼铁祝刚喝进去的一口凉白开,直接喷了出来。
大……大儿子?
他一个三十多岁、带队伍的队长,堂堂的大老爷们,竟然成了一个离家出走的“大儿子”?
这他娘的叫什么比喻!
可他看着姜小奴那双清澈得不带一丝杂质的眼睛,竟然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
因为他知道,她说得对。
太他娘的对了!
他就是那个总想着证明自己,总想着干一番大事业,结果被人用最简单的幻术骗得差点道心崩溃的“大儿子”。
而这个家,这个只有三个人的破烂队伍,最后还是靠“爹”的蛮力,和“娘”的现实,给撑住了。
“所以,队长,”姜小奴继续说,“不,儿子。”
礼铁祝的脸皮狠狠地抽搐了一下。
“一会儿进去,听你娘的。别瞎逞能,别总想着一个人扛。这个家,现在是我们三个人的。天塌下来,也得三个人一起顶。”
这番话,说得不煽情,甚至有点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