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上面的奶香味唤醒了他那短暂的美好回忆。
他还是把这内衣揣进了裤兜里,打算等会儿出去后藏在车子的手套箱里,想起来了可以拿出来回味回味。
顺便,他还把褶皱的床单扯整齐了,又拿起一条新毛巾,把地上的脚印子擦擦。
没敢开灯,怕被楼下的人发现,所以全是凭直觉擦的。
一切收拾完,他才出去了,轻轻锁上了房间门。
压根没看到床头的角落里,正躺着一枚女性的耳环。
碎钻的,耳夹款式,正好躲在月色照不到的阴影里。
那是叶姗姗送给洪卓的新婚礼物。
此时正孤零零的躺着。
叶振华连夜出去了,他怕面对宋贯西的时候露馅儿。
大半夜也不想打扰叶姗姗他们,便去小旅馆凑合了一晚上。
旅馆的隔音很差,隔壁似乎是一对过来打工的小情侣,闹腾得厉害。
那女的叫得忒假了点,他都听不下去,可是她男人好像很满意。
嘁,男人。
死要面子活受罪的物种。
造物主一定特别玩心大发,给了这个群体这样一种卑劣的特性。
为了面子,什么都可以做得出来。
就像他,不敢正面自己的内心,随便娶了个女人回家。
他真龌龊。
可是没办法,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他回不了头了。
他只能抱着那叠起来的内衣睡觉。
夜里做了个梦,梦见他在婚礼上牵的是洪卓的手,两人婚后生了一儿一女,幸福甜蜜。
梦醒时分,小旅馆的老板在敲门:“快起来了,杀人了,警察问话!”
什么?谁杀人了?
什么乱七八糟的。
叶振华迷迷糊糊打开了客房门,警察进来问了一圈。
姓甚名谁,干什么的,来这里打工还是常住,有没有听见隔壁什么动静。
叶振华拿出自己的名片,那小警察立马笑着打招呼:“呦,是叶经理,在附近看工地的吧?”
“你认识我?”叶振华笑笑,“隔壁确实有点动静,前半夜吧,有个女的叫了两三个小时,不会是她被人杀了吧?”
“你还不知道?”小警察把名片收好,“隔壁的男房客死了,女房客不见了。”
“所以你们怀疑是女房客杀人?”叶振华觉得这事挺稀罕的,可别是来他工地干活的哦。
警察一看他就是没见过世面的,笑着摇了摇头:“什么女房客,现在我们管这个叫失足妇女,估计是价钱没谈拢,男的想强迫,女的反抗了,失手把人给杀了。你要是有什么线索,请及时向我们提供。就不打扰你休息了。”
叶振华客气地点点头,关上了门。
躺下后才想起来这警察有点面熟。
哦,这不是宋贯西邻居家当兵的儿子吗?
刚转业回来,给安排了民警的工作,他前几天陪宋贯西回去见过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