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有几分面子,本来为你求得一位骑士,收你做骑士侍从并不难,只是咱们家没那么多钱,负担不起你的学费。”
成为镇卫队副队长,也意味着卡特*梅尔斯成为乡绅中最强势的一拨人,收入大幅增加,但是即使如此,到底家里底子太薄,想负担一个男孩成为骑士依然很难——骑士课程包括文化、礼仪、修辞、领导学等课程,并非光练武就行的。
像特利根这种半路出家,转为骑士的强大战士,还有个名字叫“野骑士”——意思是野种骑士。
“幸好你这孩子有福气,在安德爵士还没有发迹之前就和他关系亲密,安德爵士已经同意你担任他的贴身侍从。”
“什么?我去给安德大哥当贴身侍从?这真是太棒了!父亲我爱你!”
莫特*梅尔斯的惊喜发自内心。
他一直觉得安德大哥特立独行,见识深远,将来肯定不同凡响,可莫特也没想到仅仅几个月过去,安德就已经成为贵族。
他以前是管安德叫大哥的,但是现在一个领民和一个贵族,怎么能称兄道弟?
现在能有机会追随大哥,他自然非常高兴——在莫特看来,追随安德,可比跟着骑士接受骑士侍从训练要有意思多了。
“莫特,别高兴的太早,现在安德爵士身份不同,你不要仗着以前的情分乱来,不然反而是害了你。”
卡特警告自己的儿子。
不过,他虽然说着警告的话,脸上却带着笑容。
当年这孩子对一个孤儿出身的旅店伙计,一口一个安德大哥,卡特*梅尔斯还觉得是自己长子不争气,只是他看在特利根和科里的面子上,才没说什么。
可谁能想到,那个孤儿转眼间就成为了爵士?
而且,从老勋爵克鲁尔那里,他还听说这位安德爵士疑似高阶职业者——低阶职业者就已经强了过分了,天晓得高阶职业者会强横到什么程度。
自己这长子虽然能力未必多强,但眼光还是可以的。他去担任安德爵士的侍从,绝对是前途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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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忙碌了一天的蒂尔斯领终于安静下来。
“进来吧。”安德打开门,对门外的爱蜜莉雅笑着招呼到。
“你不会打坏主意吧?”
爱蜜莉雅一脚门里一脚门外,警惕的看着安德。
她把重心放在后脚上,随时都可以把前脚抽回来转身逃走。
“爱蜜莉雅姐姐,你来了啊。”从安德背后探出一个小脑袋,正是安德五名学徒中最小的一个,十岁的阿诺德。
“呃——你也在?”爱蜜莉雅吃了一惊。
“我们都在,今天老师说要我们一起过来的。”阿诺德好奇的望着爱蜜莉雅:“爱蜜莉雅姐姐,你今天穿的衣服可真漂亮。”
“————”爱蜜莉雅从脖子到脸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起来。
安德看见爱蜜莉雅的眉毛渐渐倒竖起来,眼看大有恼羞成怒的趋势,连忙转移她的注意力:“咳咳,赶紧进来把,大家都准备好了,就等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