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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 赴宴(2 / 2)

石头有些意外,他安顿好刀客队伍后,便专心的跟在商队伙计后面学习怎么做买卖,正有所心得呢,李度忽然提出要求,让他有些两难。

从心眼里说,他对充斥着满嘴谎言的酒宴毫无兴趣,但思付片刻后,决定不扫了李度的兴致。

这是一个缓和双方关系的机会……毕竟,在返回凉州前,他们都是一条船上的蚂蚱。

吉联克尔,城中垄断着茶叶生意的大商家。

他的家在贵族区占据了一条街的位置,单从此点就能判断出这人的背景雄厚。

石头跟在李度身后,骑马跨刀,倒像是个保镖。

他不在意别人的目光,仅仅因为,这么做更有安全保障……虽然这个叫吉联克尔的龟兹豪商不大像安排了鸿门宴的样子,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尤其是在异国他乡。

所以宁可做个小人。

到了目的地,两人的目光均有些怔住。

石头不是没想过对方的奢华程度,但他还是被眼前这富丽堂皇的景色震撼得无以复加。

可以说,哪怕是李良在凉州的气度,都远远比不上这位大胡商。

入目是一尊红铜狮子……虽然是仿制长安城中那些大贵族的门前造型,在这西域之地有些违和,但恢弘大气的层次感却异常吸引足够。

与城中土堡建筑不同,这栋宅院是典型的砖木结构,也不知道对方从哪里弄到这么多的材料。

门口已有迎接的接引仆人,专业得堪比世家培养出的小厮。

一时间,还算见过世面的李度都有些局促起来,更不用说放羊出身的石头。

两人下马,任由对方带入宅院中,这内部也别有洞天,竟然引入一条活水从庭院中穿过,这可是在极度缺水的大漠之中!

无时无刻不彰显富贵二字。

这是石头的唯一评价,相信,也是最正确的。

到了内堂后,一位穿着丝绸的胡人含笑而来,约莫四五十岁,看得出保养得极好,但常年在沙漠中生活,眉尾和鬓角依旧有着被风沙侵蚀的痕迹。

石头迅速打量着对方,这人看上去气度不错,应该是养尊处优惯了,举手投足间带着礼仪,但手指关节处却有着疤节,可以想象,年轻时应该吃过苦头。

几乎顺理成章的,他推断出了对方的背景。

年轻时和这里其他商贾一样,历经风沙积累本钱,然后发家致富,成为了龟兹城的豪商。

这种人足够精明和审时度势,且功利性极强,所以他请李度来赴宴,绝非简单的结交,应该还有其他的目的。

他打量对方的同时,吉联克尔也在打量他。

作为一只活了大半辈子的老狐狸,很快将目光锁定在了石头身上。

那种野狼一样的气质……与之比起来,李度完全就是个雏儿。

当然,吉联克尔却笑着朝李度先开了口。

他明白,要想取得斩获,一定得从软柿子找寻突破口。

“诸位,久仰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年少有为,我与你爹李良有些交情,他有你这种儿子,真是后继有人。”

吉联克尔先开口,用的蹩脚的中原官话,听上去有些滑稽,但李度却不敢怠慢,连忙回礼。

两人同时商道出身,彼此间并不缺乏共同语言,几番交谈下来,气氛基本变得融洽起来。

石头一直默默的聆听着,尽管能察觉到吉联克尔时不时抛过来的目光,但他并不打算参与到交谈中去,更像是个带着耳朵来的看客。

“这位小兄弟倒是面生得紧,看你一身劲装,武艺肯定不错!”

当然,他不搭话,吉联克尔却主动找上门来,含笑看了几眼道,“可否告知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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