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奚,你去前面通报一声。”李白骑在黑鬃身上,一袭白袍被换了下来,取而代之的是一身环锁甲,这种甲胄穿起来远不如练功服舒服,里面需要垫上一层棉袄,在阳光火辣的西域非常闷热,就像置身于一座火炉子里一样。
但这是他第一次与长城守卫军的长官即碎叶镇守使的会面,对方有没有郭虔瑾那么好说话还犹未可知,终归要穿得正规些,不能让人见第一面就挑你的刺。
就像很多里经常有的桥段,明明是去大酒店赴酒宴,你却非要穿一身地摊货,结果被保安拦住那完全是自找的。
“标下领命。”一员手持朴刀的黑面大汉恭声领命,向前大步奔去。
唐人士兵的跑步姿势很有特点,或许是甲胄太沉,绑腿护胫太硬,他们跑起来总有一种内八字的感觉。
(这里说一下唐朝本没有‘标下’这种自称,标下指明清时期“部下”的意思,这里纯属用着舒服,毕竟架空世界,凡事太较真写着也费劲。)
张奚是五十人队中唯二的两个府兵,在见识到了李白的能耐之后,不说是纳头便拜,如今也是心悦诚服,唯他马首是瞻。
倒不是说李白人格魅力有多大,而是本就倍受那帮兵痞排挤的他们要想在战场上活下去,只能紧贴着李白,否则只要上了战场,后面随意一支冷箭就能要了他们的性命。
三个人就在这异国他乡组成了一个以李白为中心,看似并不牢靠,但实际却又不可分离的小队伍。
不多时,张奚便引着两骑斥候向着这边过来了,他们招呼李白的队伍道:“那边的兄弟们往这边走,今晚你们不能住到镇里。”
李白微微蹙眉,这咋还不让住镇里了?外面这风吹日晒的,时冷时热的怎么住人?难道说现在碎叶镇的局势已经恶劣到了需要谨慎到如此地步了吗?
“我有都护大人的手书,要面见碎叶镇守使杜怀宝将军。”李白高声道。
“郭大人手书?你且稍后片刻,某这就将手书呈上。”那骑斥候面色一凛,纵马而来,略扫了一遍李白手中的手书,郑重道。
随即便从李白手中接过了郭虔瑾给他的手书,直接拨马狂奔而回。
兵痞们等得按捺不住,怨声载道起来,李白没有理会他们只是端坐在黑鬃身上,一口一口轻酌酒葫芦里的佳酿,动作却是小心得很,没有让那气味散出分毫。
终于,远方烟尘再度扬起,那骑斥候归来,大声道:“李队正,手书为真。老三,你把这位队正手下的人去安置到东营。李队正你且随某来。”
身后的兵痞们一阵怒骂,盯着那么火辣的毒日行军整整一天,他们早已不耐。
弹幕上也开始讨论起来。
【郭虔瑾堂堂都护写得手书都不管用?】
【我发现这个所谓的碎叶镇守使貌似不怎么吊郭老板啊。】
【真是一波三折,不过究竟啥时候能够看到花花,小白你再这样拖剧情小心我把推荐票撕掉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