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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凤出轩辕国都,负剑南行。
虽说凤栖梧桐,轩辕国都有这世上最玄奇最神异的梧桐木。
但他的血脉已经几乎干涸,若说凤凰涅槃可得重生的话,那么便可以说他已经到了濒临重生的临界点,也就是死亡的前夕。
所以他需要的不是继续留在轩辕国都,享受梧桐树的滋养,而是入火山,汲取地心火焰的力量,来暂时替代体内的凤凰之力。
说白了就是续命的法子,相当于饮鸩止渴,若他现在立刻选择沉眠,至多三十年,就能维持住自己残破的身躯,不说恢复当年鼎盛,起码也能再活个百余年。
只可惜,昭君等不到那个时候。
不是不愿意等,而是在这天下三千诸侯,四方大国中,还从未有过四十余岁不曾出嫁的公主,别说沉睡三十年,就是三年都不成。
李白凤只能强撑,就是真要沉睡,也要等他唤醒昭君体内的真凰血脉再说。
没错,李白凤是白凤,昭君即是火凰,他们生来一对,注定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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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国,王宫
一脸肃然的轩辕国师沉声道:“王上,不能再这么下去了,那桃花剑仙入京三十四天,便斩了四十六位高官显贵的头颅,纵然他们死得理所应当,但长此以往,王上你还有何威严?”
在君王心中,好官的定义与在平民百姓眼中,好官的定义是截然不同的。
作为君王,殿上官员若是足够忠心,足够有才能,哪怕贪了些,性子噬杀了些,时不时做一些草菅人命,强抢民女的勾当,那仍旧是好官。
比如那位鼎鼎有名的车骑将军黄巢,骁勇善战,能将十万兵,曾打得几个邻国诸侯丢盔弃甲,纳头拜服,为轩辕国柱石。
只是他有个嗜好:喜欢生啖二八女子嫩肉,并美其名为“地鸡”,往往只取那胸口两团为食,其余部分则赏赐给女子家人,令其当面吞下。
若是不吃,就满门皆杀。
可怜那些女子往往还未咽气,就得眼睁睁看着自己家人流着泪水一口一口将自己的血肉吞食。
然而对于君王而言,这不过是瑕不掩瑜,无足轻重的小事,不仅不会问责,还会时常帮其遮掩,处理收尾,以收买人心。
只可惜,如此绝世骁将,却被那桃花剑仙一剑斩掉头颅,这让胸有韬略,正怀着壮志,厉兵秣马,准备开疆拓土的轩辕王如何能不怒?
轩辕王苦笑着摇了摇头:“只是,那桃花剑仙强悍绝伦,据说曾一剑破万甲,寡人除了忍气吞声,又能有什么办法?”
“而且王上,经过卜算,那桃花剑仙的真实身份,是传说中的商君后裔,也就是玄鸟白凤!”轩辕镜又丢出了一个重磅炸弹。
凤凰涅槃,永生不死。
传说中,能够得到凤凰血脉的人类,同样能够得到其永生不死的能力。
从小到大就对凤栖梧桐耳熟能详的轩辕王自然知道这等辛秘,闻言,瞳孔微缩,呼吸忍不住变得急促起来。
利令智昏,更何况是令人永生不死这种世间万万人皆梦寐以求的事情。
然而,哪怕诱惑如此之大,轩辕王仍旧保留着一丝谨慎:“若那李白凤真是玄鸟白凤,那岂不是要比单单一个桃花剑仙的名头还要更恐怖?”